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政办发〔2010〕5号 2010年1月1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呼应全省龙虾养殖北移的规划布局,进一步扩大发展规模、提升发展档次,推动全市龙虾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自然条件极其优越。龙虾作为一种高蛋白、低脂肪的优质健康食品,市场需求旺盛,经济效益明显。我市水域面积达355万亩,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质清新。全市适宜龙虾养殖的芦苇地、河滩地面积广阔,适养水面近100万亩;此外还有稻田面积300多万亩,实施虾稻轮作的空间较大,发展龙虾养殖的自然条件得天独厚。
(二)工作基础比较扎实。近几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小龙虾产业的意见》(宿政办发〔2007〕147号)精神,通过政府扶持、政策引导、典型带动,全市龙虾产业发展迅速,效益显著。全市龙虾养殖面积达到17.3万亩,年产量达到2.3万吨,产值突破5亿元,龙虾产业已经成为继河蟹之后宿迁水产业的又一支柱产业。
(三)发展机遇十分难得。《2008-2015年江苏省优势特种水产品布局规划》和《江苏省小龙虾产业发展规划》将龙虾列为宿迁地区重点发展的优势主导产品之一,我市被明确为全省发展龙虾产业的重点地区,要求我市2012年龙虾养殖面积达到40万亩,2015年达到50万亩。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从推进高效农(渔)业发展、促进农(渔)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大力推动全市龙虾产业加快发展。
二、把握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生态质量为保障,以农(渔)民增收为立足点,全力推进龙虾规模化养殖、高效化加工、休闲化旅游,把龙虾产业建设成为全市“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区和谐”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目标。重点实施“41555”发展战略,即:到2012年,全市养殖面积达40万亩,产值超10亿元,建设5个高效渔业产业园区(龙虾为主要品种之一),建成5家规模苗种繁育场,培育5家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2010年起,每年新增龙虾养殖面积7万亩,新增2个高效渔业产业园(区),繁殖龙虾苗种10亿尾以上,培育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实现龙虾产业带动全市渔民年人均增收200元的目标。
(三)产业布局。大力实施“三区六带”规划,“三区”即:洪泽湖养殖区、骆马湖养殖区、淮河淌养殖区;“六带”即:泗洪县沿洪泽湖养殖加工产业带、泗阳县生态养殖产业带、宿城区中扬-屠园高效养殖产业带、宿豫区沿骆马湖稻田养殖产业带、沭阳县加工出口产业带、市直城郊型种苗繁育-休闲观光带。具体推进计划见附件(龙虾产业发展规划年度推进表)。
三、明确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改造低效蟹池。通过淘汰一批效益差、档次低的蟹池,扩大和推广龙虾养殖面积。泗洪县年淘汰低效蟹池不低于3.5万亩,泗阳县年淘汰低效蟹池不低于1.5万亩,力争全市年淘汰低效益蟹池5.5万亩,到2012年全市改造低效蟹池超过16.5万亩。
(二)发展稻田养虾。充分利用原有稻田养殖工程的资源优势,着力在沭阳县淮河淌区域、宿豫区黄墩-皂河建设高效稻田生态养殖龙虾规模基地。沭阳县年发展稻田养虾面积不低于0.7万亩,宿豫区年发展稻田养虾面积不低于0.4万亩,力争全市年改造、恢复稻田养殖面积1.1万亩以上,到2012年全市新增稻田养虾面积3.3万亩以上。
(三)实施苗繁工程。进一步推广土池高密度培育技术及工厂化育苗技术,重点建设泗洪龙集、泗阳卢集、沭阳贤官、沭阳吴集和市骆马湖水产养殖场等5家苗种繁育场,其中:2010年建成泗阳卢集和沭阳贤官苗种场,2011年建成泗洪龙集和沭阳吴集苗种场,2012年建成市骆马湖示范区苗种场。到2012年,每县(区)各建成2个以上自育自给龙虾苗种配套基地,基本满足全市养殖需求。
(四)推进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力争在泗洪县和泗阳县各创建2个市级以上龙虾名牌产品和1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宿城区创建1个市级名牌产品,到2012年全市创建5个市级以上龙虾名牌产品和2个以上省级名牌产品。
四、落实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关键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龙虾产业发展纳入对县、区政府高效农(渔)业发展年度工作重点考核目标,建立半年督查考核通报制度和年度考核奖惩制度。各县、区要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完成全市龙虾产业发展任务。
(二)加强培训指导。市水产局要成立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龙虾养殖专家指导组,各县、区水产主管部门要成立龙虾养殖技术服务组,为龙虾养殖提供科技支撑。加强对龙虾养殖户的技术培训,重点举办苗种繁育、稻虾连作等关键技术培训,帮助养殖户掌握龙虾的养殖、防病技术,全市每年培训不低于2万人次。
(三)加强政策扶持。市财政每年从高效农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龙虾产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扶持龙虾规模养殖大户和苗种生产基地建设,对加工企业和品牌建设制定专门的奖补政策。各县、区也要尽快出台奖励扶持政策,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在龙虾苗种繁育场建设、“虾稻连作”生产、龙虾连片规模养殖、龙虾加工企业发展和龙虾知名品牌创建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并鼓励农村信用合作机构向具备条件的龙虾养殖大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支持龙虾产业加快发展。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