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中府办电〔2010〕3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40天。春运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我市作为全省春运工作的重要战场之一,责任重大,影响广泛。扎实做好春运工作、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求,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的检验。
今年春运任务十分繁重。一是天气情况不容乐观,节前春运,正值冬末初春时节,出现低温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可能性较大;二是返乡客流总量较大,据预测全市公路水路旅客发送量将达到722.9万人次,较去年旅客发送量略有增加;三是甲型h1n1流感等流行性疾病的防疫任务艰巨。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春运各项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和优质贴心的便民服务,保障生产和生活重要物资的运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春运组织工作的领导
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以人为本、优质高效”的原则,扎实认真地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提高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安全、顺畅、优质、和谐、有序”的总体目标,让广大旅客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安全、走得满意。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邓小兵(市政府)
副组长:吕东玲(市政府)、张锦宏(交通局)、刘大明(公安局)
成 员:陈惠(市委宣传部),何杰斌(市政府应急办),肖灿基、吴钧海、陈爱学(交通局),戴祖锡(安监局),陈伟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徐家发(公路局),孔思平(海事局),毕海胜(航道局),梁洪正(物价局),蓝海斌(民政局),罗日全(经贸局),黄国湛(卫生局),吴东就(旅游局),黄静(气象局),赵小冰(市治理公路三乱办),李任球(交警支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以下简称“市春运办”),肖灿基兼任办公室主任,吴钧海、李任球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春运办实施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故。工作时间值班电话和传真电话:88816220、88801873;夜间(假日)值班电话:88860660。
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和市公安局、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海事局、公路局、航道局、交警支队等有关单位以及各水、陆客运业户、客运站场,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本企业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春运应急预案,并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春运工作方案、应急预案、领导组成员名单和24小时值班电话(附件1),报市春运办。
二、提前部署,精心编制春运组织方案
据预测,2010年春运期间我市将发送旅客722.9 万人次,预计比去年增长4%,其中公路运输711.4万人次,增长4.16%,水路运输11.5万人次,减少8%。预计省内跨市旅客发送量128万人次,增长5.8%,加班车600班次,包车300 班次;跨省旅客发送量为42.8万人次,减少2.7%,加班车700班次,包车550班次;市内运输客运量540.6万人次,增加4.36%。春运期间我市公路运输企业将投入客车2558辆,87762个座位。其中,投入跨省线路运力302辆、13439个座位,投入省内跨市线路车辆392辆、17150个座位,包车运力为225 辆、9657个座位,市内运力为1639 辆、47516 个座位。水路投入运力客船5艘,1789 个座位,全市29个横水渡共52艘渡船参加春运。
各镇区、各有关单位要对春运客流的结构、数量和高峰时段有充分的认识,根据春运客源分布和流向的实际情况,提前完成春运组织方案的编制工作。要认真总结历年来春运工作的经验教训,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制定周全的应对措施。
各客运企业和站场要按照旅客出行需求,结合各站场的候乘和发送能力,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客流的特点制定运输方案,提早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和应急疏运预案,提前编排好车、船的运行和加班计划,优化运力配置,用好用足运能。同时,按照市春运办制定的《中山市春运常备应急运力安排计划》,有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做到负责人、车辆、驾驶员、通讯落实,确保及时、快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并于2010年1月20日前填妥《中山市春运常备应急运力联系通讯表》(附件2)报市春运办。
三、集中力量,夯实春运安全基础
安全工作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检查和监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市春运领导小组与各镇区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镇区春运安全责任,各镇区与辖区内的客运企业、站场及企业内部按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春运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春运期间实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组织公安、交通和安监等部门,在春运前深入到辖区客运企业、客运站、旅游景点站场、码头、乡镇渡口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备一律不得投入春运。做好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事故预防工作,制定突发情况下车辆通行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同时加强运输沿线的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做好人流聚集的客运站内和站前广场的防火、防爆和治安工作,严防不法分子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三)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的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各客运站场、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广东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等五项安全制度的规定,落实好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春运前对投入营运的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性能和消防救生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运输工具技术状况良好。各客运站场要严格按照客车客船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实行出站例检制度,严禁车船超载出站(港);并对停、发车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出行,维护好客运站场秩序。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宣传教育,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
(四)公安、海事、交通部门要互相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对参加春运的全部营运车、船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参加春运的车船符合营运安全要求,严禁无证无照客车、船舶投入春运。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参加春运的企业资质、车船技术的审查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发放春运证。港航、海事等部门要积极协同当地政府,加强镇区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严禁超载、滥载,坚决查处用农用船、渔船等非客渡船非法载客的行为,在节日期间港口、码头严禁一类危险品装卸作业,严禁在恶劣天气和气象条件下从事渡运,确保乡镇渡运安全。
(五)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查处违章超车、超速、超载、超时驾驶等行为,从重打击车匪路霸、欺行霸市及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营运,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对超载客车和以货代客的车辆坚决实行卸客转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交通公路、航道管理部门要及早对全市道路标志标线、危桥和危险路段进行检查,对可能影响春运行车安全的,应及时完善和规范。要做好公路、航道的正常维护,制定施工路段、航段保障畅通的有力措施。公路部门对路况差的路段要加强整治,正在施工的路段要采取措施,争取在春运前完工,春运前不能完工的应停止施工,修建可供车辆双向通行的便道,清理路障,设立交通标志,并组织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通行;要制定公路防冻、防滑措施,及时排除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阻塞和事故隐患。落实公路桥梁的检查、维护措施,春运前重点加强低洼路段、危桥的巡查,危桥路段要树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发现路障要及时清理。航道部门要加强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维护检查和管理,确保春运期间航道畅通。各路桥收费站要采取有效措施,开足通道,保障车辆通畅,预防人为塞车现象发生。
四、突出重点,提高春运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处置能力是春运工作成败的关键,要健全、完善旅客大量滞留、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聚众闹事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应对。2010年春运的应急防范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旅客临时安置点的设置。各镇区要根据本地区客流总量的情况,在主要客运站场周边地区科学设置应急旅客安置点,安排好应急疏导运力,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疏导旅客异地安置,避免旅客大量集中滞留。
(二)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措施的落实。各镇区、各部门要编制好恶劣天气情况下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应对雨雪、冰冻、浓雾等恶劣天气的能力;在春运开始前要做好车辆防滑链、成品油、食品、饮用水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流行性疾病的防疫工作。卫生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甲流防疫预案,密切关注甲流疫情动态。春运期间,一旦甲流疫情爆发,各镇区要按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力做好防疫工作。
五、团结协作,加强春运组织工作协调配合
春运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广,衔接环节多。要充分发挥春运指挥机构的作用,密切联系,加强沟通,把存在问题及早提出来,共商对策,合力化解。市春运办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高效顺畅的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常规状态下的信息通报,主要包括春运准备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进展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反馈、春运日常动态等;应急状态下的信息通报实施“零汇报”制度,为应急决策的制定和方案的实施争取时间。
各镇区要深入春运第一线督促春运工作开展,统筹协调辖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对春运所需的人力、经费等予以必要的支持和安排。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公路“治超”工作成果,在春运期间组织联合稽查、协同作战,加强对道路运输的检查监督和道路交通安全的路面监控,做好超载客车分流转运工作,重点查处无牌无证、偷漏国家规费、超载等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市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媒体向社会宣传春运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做好春运期间的宣传发动和新闻传播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引导各企业错开放假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动员大型企业安排员工分批有序返乡。同时,要广泛宣传并组织企业订购员工返程票。旅游局协调督促旅游企业抓好旅游运输管理,做好旅游景点停车场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价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春运运价和各项收费标准,严查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妥善处理旅客投诉。气象部门要做好春运期间的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建立恶劣天气的预警机制,为全市春运工作提供可靠的气象预测信息。市经贸部门要做好春运期间营运车(船)燃油供应协调工作,保障春运燃油供应。各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禁“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等三乱行为。
六、以人为本,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购票、乘车、餐饮、医疗、维权、宣传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各运输企业要努力改善乘车秩序和售票环境,加强对站务、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和规范化服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输正点率;要组织开通团体售票服务,组织上门售票和开通外来工、学生专车;各客运站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主动开展便民服务;对群众的投诉要认真对待,对违法违章行为要严厉查处。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厢客舱的整洁卫生,发布运输信息、提供便民救助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一旦出现延误发班或发生旅客滞留,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尽快组织应急运力疏运,并为滞留的旅客提供取暖、饮食和休息场所。要设立、公布24小时的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投诉要及时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维护旅客、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七、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春运氛围
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春运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统一规范重大事件的宣传口径,大力宣传春运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及时报送春运客源流向和运力情况,引导旅客遵守规则和有序流动,共同维护运输安全,市春运办将专门开设《春运专刊》,各单位要积极供稿。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围绕春运工作的热点,加大对春运方案、售票组织、服务质量等情况的报道,通过舆论宣传监督促进春运服务上水平;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发布气象情况、车船航班安排、旅游景点状况、安全注意事项、劳动力市场需求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
八、做好春运统计和总结表彰工作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运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报表和春运安全生产情况。
(二)各镇区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运的总结工作,在春运结束前三天收集汇总情况,于春运结束后3天内将书面总结报市春运办。对春运工作中能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春运工作方针、政策、规定,配合其他部门和单位工作,无重大安全事故,出色完成春运任务的镇区、部门和运输企业,市春运领导小组将予以表彰。
附件:
1、各镇区(部门)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表(略)
2、中山市春运常备应急运力联系通讯表(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