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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颁发部门】 赣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赣市府办字[2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赣市府办字〔2010〕3号)


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在2009年12月18-21日由国家商务部、国家农业部、江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的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上,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参展企业,精选绿色、有机、优质食品参展,不仅参展品种多、质量好,而且展位设计独特、精美,受到组委会和广大参展人员的一致好评。我市展团获得了大会优秀组织奖。为表彰先进,鼓励各县(市、区)和企业进一步做好参展工作,经市组委会研究,评定授予:

特等奖:宁都县

一等奖:会昌县、龙南县、赣县、章贡区

二等奖:南康市、兴国县、定南县、全南县、安远县、于都县

三等奖:瑞金市、上犹县、石城县、信丰县、寻乌县、大余县崇义县

特此通报。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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