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农机[20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成农机〔2010〕2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农机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监委要求,为切实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农委决定在2010年 1月下旬开展一次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情况。主要是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农业部42号令、43号令、72号令等情况;

(二)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情况。农业主管部门、农机监理站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及年度农机安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情况。继续开展平安农机村建设情况;以及安全培训记录及安全工作的安排、检查、教育情况;

(四)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和农机隐患排查清理情况。新车上户时安全系统是否符合国家农机新标准,新训驾驶员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完整;

(五)重点检查拖拉机与驾驶员档案管理,安全教育记录,年检年审,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及整改通知。检查农机田间作业、农副产品加工作业; 农机加油站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上岗人员培训; 农机生产经营单位的仓储设施、机器设备、电器线路、危险品及化学品管理、易燃易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农机修理网点、农机提灌站、农机加工场所的安全制度,防护设施、安全消防等; 农机安全村的制度建立、责任落实、宣传教育、标牌栏目设置等。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经验交流、现场查看等形式;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由片区(乡镇)农机站组织自查,区(市)县农村发展局(农机监理站)进行复查,市农委将组织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城五区和高新区以自查为主)。各地要精心组识,大造声势,不走过场,扎实开展检查。通过检查,相互学习,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成都市农机安全检查分组和日程安排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附件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农机安全检查分组和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1月26日

彭 州

新 都

龙泉驿

大 邑

温 江

双 流

蒲 江

1月27日

青白江

金 堂

 

都江堰

崇 州

 

1月28日

 

郫 县

新 津

 

邛 崃



如有变动请按通知要求进行检查

第一组:吴远根 卿 林 李 涛 叶成东 丁由怀
第二组:曾乐全 程文祥 林敬忠 方晓涛 毛 箭 李 佳
第三组:黄文俊 谢开银 陈道斌 李学根 杨立辉 魏素英
第四组:王志鸣 付国忠 蔡翠华 徐守颖 杨章华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