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的通知
(豫农认证办[2011]19号)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的通知》(农质安函〔2011〕110号)要求,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在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联系人:魏钢
电话:0371-65918727
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联系人:黄继勇
电话:0371-65918756
电子邮箱:hnzj1168@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
邮政编码:450002
附件1: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方案
附件2:2011年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方案
附件1
为确保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全程监控,探索追溯管理”为主线,以蔬菜和经济附加值高的水产品为重点,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依法查处、创新机制”的工作原则,通过加大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的力度,深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依法监管,创新完善证后监管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
(一)排查质量隐患,强化自律意识,切实保障产品质量。
(二)推广标志使用,依法监管标志,有效规范用标行为。
(三)交流监管经验,探索追溯模式,积极推进科学监管。
三、检查内容
(一)获证单位质量管理情况。对获证单位生产情况实施全程检查,检查要点包括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规程制定和实施、投入品使用管理、生产记录执行和管理、包装标识管理和内检员职责落实等内容。对已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园艺场整体认证工作的省(市),要适当加大对整体认证园艺场的检查比例。
(二)认证产品标志使用情况。依法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市场检查,集中查处标志与实物不符、标志与证书不符、擅自转让或买卖标志、不规范印制、伪造或冒用标志等行为。同时,要以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为切入点,引导获证单位规范包装、依法标识,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
(三)工作机构认证管理情况。开展认证管理有效性年度检查和交流,包括工作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制定落实情况,申报材料等文件档案管理情况,认证审查工作时限执行情况以及检查员职责履行状况等,了解掌握认证监管薄弱环节,探讨交流证后监管有效经验,积极提升认证管理质量。
(四)各地追溯管理推进情况。全面掌握各地无公害农产品追溯管理工作进度,对已开展追溯管理的地区和获证单位,深入了解其组织方式、追溯要点和主要成效,分析查找追溯管理推进难点和薄弱环节,总结挖掘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搜集整理各地对推进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追溯管理的具体建议。
四、检查方式
(一)座谈交流。汇报交流本地区、本行业认证监管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认证管理基本情况、证后监管主要做法和有效经验、当前工作薄弱环节、下一步监管工作安排、对推进追溯管理和健全证后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等。同时,向检查组提交《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自查情况统计表》(附表1)。
(二)实地检查。选择部分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暗访,填写《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获证单位评价表》(附表2)、《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不规范用标行为汇总表》(附表3)。选择被检获证单位应注重全面了解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不同行业情况,并兼顾掌握已开展追溯管理的获证单位生产管理现状。
(三)查阅文档。查阅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开展认证管理工作文件资料,以及获证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等。
(四)意见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建议向当地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反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将综合检查作为强化无公害农产品证后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加强工作督导。要结合认证审核、产品监测等工作中反映的质量安全隐患,在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本地区、本行业证后监管主要问题和困难。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通过监督检查查、典型交流、经验介绍等方式,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监管工作上下联动、横向互动。请各工作机构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及附表1、附表3的电子文档于9月16日前报送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委员会办公室,纸质文档可随后寄送。
(三)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各地要结合综合检查活动的开展,系统梳理认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科学对策,要注意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同时,要围绕标志推广、投入品监管及追溯管理等无公害农产品监管重点热点,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附表1:
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自查情况统计表
基本情况 | 工作机构名称 | 管辖行业 | 种植业渔业 | |||||
获证单位数 | 认证产品数 | |||||||
获证单位自查自纠情况 | 开展自查的获证单位数 | |||||||
发现问题的获证单位数 | ||||||||
完成整改的获证单位数 | ||||||||
工作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 是否开展获证单位实地监督检查 | 是 共检查__个获证单位,已责令__个单位进行整改 | ||||||
否 | ||||||||
是否开展标志市场检查 | 是 共检查__个市场(超市),发现__个不规范用标产品 | |||||||
否 | ||||||||
是否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抽检 | 是 抽检方式:工作机构组织 纳入本地区监测范围 共检测无公害农产品__个,其中不合格产品__个 | |||||||
否 | ||||||||
是否开展相关宣传培训 | 是 共发放宣传资料__份,举办培训班__期,培训__人 | |||||||
是否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 是 请列举: | |||||||
否 | ||||||||
需依法处理的不合格单位(产品) (可自行加行)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产品名称 | 证书编号 | 存在问题 | |||
附表2:
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获证单位评价表
被检获证单位名称: 检查产品: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评价标准 | 评价结果 | 备注(如该项评价标准为b或者c,应作具体描述,并注明涉及产品证书编号) | ||
a | b | c | ||||
产地环境 | 1. 产地区域范围与证书相符情况 | 与证书规定一致 | 产地区域缩小 | 产地区域擅自扩大 | ||
2. 产地区域土壤、空气、水源是否对产品造成污染 | 否 | 轻微污染 | 污染严重 | |||
3. 产地区域及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 | 严格受控 | 基本受控 | 未受控 | |||
生产过程管理 | 4. 是否具有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 有,且完整 | 有,但不完整 | 无 | ||
5. 是否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 | 严格执行 | 基本执行 | 未执行 | |||
6.是否具备有资质的内检员,并经常性落实内部检查 | 有内检员,经常性内部检查 | 有内检员,很少内部检查 | 无内检员 | |||
生产记录 | 7. 是否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记录 | 有,且完整 | 有,但不完整 | 无 | ||
8. 是否有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记录 | 有,且完整 | 有,但不完整 | 无 | |||
9. 是否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情况记录 | 有,且完整 | 有,但不完整 | 无 | |||
10.记录是否按规定时间保存 | 是 | 保存时间为2年以下 | 未保存 | |||
投入品使用 | 11. 是否使用国家禁(限)用农(兽)药 | 否 | 是 | |||
投入品使用 | 12. 农(兽)药、肥料等使用是否符合相关准则 | 严格符合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
13.农业投入品使用是否执行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要求 | 严格执行 | 基本执行 | 未执行 | |||
14. 投入品贮存是否有专人管理和适宜场所 | 有,且管理严格 | 有,但管理有待完善 | 无 | |||
包装标识 | 15. 产品包装是否规范 | 规范包装 | 未按要求包装 | |||
16. 产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标识 | 标识完整规范 | 标识不完整或无标识 | ||||
17.产品是否标注标志及发证机构 | 加贴标志且标注发证机构 | 未规范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 | ||||
18. 是否建立标志管理记录 | 建立记录且存档 | 未按规定建立记录并存档 | ||||
19.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标志使用行为 | 否 | 是 | ||||
优秀 | (a选项17项以上,且不含c选项) |
良好 | (a选项14项以上,且不含c选项) |
一般 | (a选项12项以上,且不含c选项) |
较差 | (含有c选项) |
总体评价:
检查组组长:
年月日
附表3:
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不规范用标行为汇总表
市(县)名称:
序号 | 检查市场名称 | 用标单位名称 | 产品名称 | 证书编号 | 存在问题 |
注:如用标单位未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编号”一栏填写“无”。
附件2: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确保2011年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检查强化管理、以管理保障质量、以质量提升品牌、以品牌促进发展。通过开展综合检查活动,提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质量,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意识,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产业发展。
二、检查重点
检查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在标志使用环节授权行为的规范性;检查生产基地和市场销售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和标志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不规范用标和市场假冒侵权行为;调查了解各地在政策配套、品牌建设、宣传推介和产业发展等方面情况。
三、具体内容
(一)标志使用情况。标志使用人主体资质符合性情况;标志使用协议签订及产品包装标识情况;是否存在转让、买卖证书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侵权违法和不规范用标行为。
(二)质量安全情况。查看获证产品相关基地是否严格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获证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重点检查生产记录和用药情况、产品品质情况和产地安全情况。
(三)机构工作情况。各级工作机构人员配置、核查员管理情况;材料初审、品质鉴定具体执行情况;工作配套细则建立情况;申报材料和审查记录的档案管理情况;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目标考核情况;农产品地理标志“十二五”规划制定情况。
(四)品牌宣传情况。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的情况;组织参与相关展览、展销活动情况;消费者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了解和认知情况等。
(五)产业发展情况。登记保护后产品市场价格、销量的变化情况;对登记主体扶持和龙头企业的培育情况;示范基地创建情况;产业政策配套和激励情况;农民增收和产业效益变化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座谈交流。与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座谈,深入了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情况、存在问题和难点,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实地检查。到获证产品基地实地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和文件,并到当地市场了解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销售和标志使用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各省辖市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每个申报市(名单详见附表4)检查该地区的获证产品,每个获证产品检查3~5个用标企业的生产基地,每个申报市调查10个消费者并填写调查问卷。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起草本市综合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并回收和汇总相关检查表格和调查问卷(见附表1至附表3,其中对消费者的调查应包含不同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职业、收入的各层次人员)。
(二)总结提高阶段(10月17日至10月底)。各省辖市应将自查自纠阶段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处理,结合自查自纠阶段的检查情况,深入总结,巩固综合检查成效,提出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及构建长效机制的具体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省辖市工作机构要对综合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根据本方案内容,认真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综合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开展综合检查为契机,以点带面,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查找漏洞,纠正工作中不规范行为和突出问题,全面理顺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加强宣传,提升意识。结合综合检查的开展,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保护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综合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省辖市工作机构深入总结,并于2011年10月15日前将综合检查总结报告(报送稿)和相关检查表格以文件的形式上报送省中心,并将电子版发到hnzj1168@126.com。
附表1:
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自查表
(登记证书持有人填写)
基本情况 | 产品名称 |
| 登记证书持有人全称 |
| 单位类型 |
| |||
地址及邮编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年产量(万吨) |
| 年销量 (万元) | 登记前: | ||||||
生产规模(公顷、万只、万羽、万头、万尾) |
| 登记后: | |||||||
重
点
检
查
项 | 是否对登记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等提供指导服务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是否制定产品质量安全措施和相关要求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产品的地域范围、产地环境、生产方式、产品品质是否与《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相符 | 是 | ||||||||
否 | |||||||||
是否定期对各标志使用人生产经营的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是否建立了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登记后品牌知名度是否提升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登记后农民收入和产业效益是否增加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重
点
检
查
项 | 是否与标志使用人签订使用协议 | 是 提供文本 | |||||||
否 | |||||||||
是否建立规范有效的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标志使用档案 | 是 提供文本 | ||||||||
否 | |||||||||
是否对标志使用人主体资质进行审核,并对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是否存在转让、买卖证书和标志情况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是否存在冒用、滥用、超范围使用标志标志的情况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是否开展品牌宣传和推广活动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是否定期向省级工作机构报告标志使用情况 | 是 | ||||||||
否 | |||||||||
保护区域内从事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授权使用标志主体(标志使用人)统计情况 |
| ||||||||
组织参加相关展览、展销活动情况 |
| ||||||||
市场假冒侵权和维权记录 (说明具体事件) |
| ||||||||
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
| ||||||||
附表2:
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自查表
(标志使用人填写)
基本情况 | 产品名称 |
| 标志使用人全称 |
| 单位类型 |
| |||
地址及邮编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年产量(万吨) |
| 年销量 (万元) | 登记前: | ||||||
生产规模(公顷、万只、万羽、万头、万尾) |
| 登记后: | |||||||
产品销售目标市场(可多选) | 本省(区、市) 外省(区、市) 国际市场 出口国家: | ||||||||
重
点
检
查
项 | 是否制定了产品质量安全具体措施 | 是 提供文本 | |||||||
否 | |||||||||
是否定期对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是否有产品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档案 | 是 提供文本 | ||||||||
否 | |||||||||
是否严格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组织生产 | 是 | ||||||||
否 | |||||||||
产品登记后品牌认知度、市场占有率是否提升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是否开展相关品牌宣传和推广活动 | 是 具体情况: | ||||||||
否 | |||||||||
重
点
检
查
项 | 是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标志使用协议 | 是 提供文本 | |||||||
否 | |||||||||
是否存在买卖、冒用、滥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情况 | 是 说明情况 | ||||||||
否 | |||||||||
是否建立标志使用档案 | 是 提供文本 | ||||||||
否 | |||||||||
标志使用方式 | 加贴 全国统一的防伪标志使用量万枚 | ||||||||
印刷 | |||||||||
是否定期向证书持有人报告标志使用情况 | 是 | ||||||||
否 | |||||||||
带动农户数量及促进农民增收等相关情况 |
| ||||||||
参加相关展览、展销活动情况 |
| ||||||||
市场假冒侵权和维权记录 (说明具体事件) |
| ||||||||
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
| ||||||||
附表3:农产品地理标志消费者调查问卷(略)
(消费者填写)
附表4:
新乡:延津胡萝卜 封丘芹菜 辉县山楂 获嘉大白菜 卫辉卫红华
获嘉黑豆 凤泉薄荷 7个
洛阳:孟津梨 孟津西瓜 宜阳韭菜 孟津葡萄 偃师银条
伊川平菇 6个
开封:开封菊花 开封西瓜 杞县大蒜 3个
三门峡:朱阳核桃 仰韶大杏 仰韶贡米 仰韶牛心柿 4个
鹤壁:淇河鲫鱼 淇河缠丝蛋 2个
安阳:安阳栝楼 1个
平顶山:张良姜 1个
焦作:清化姜 马宣寨大米 2个
郑州:茶亭沟红薯 1个
南阳:香花辣椒 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