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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律管处关于启用“浙江省律师管理平台系统”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波市司法局律管处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自2010年1月1日起,我省律师管理工作正式启用“浙江省律师管理平台”系统,行政许可申报审批、统计报表等工作均通过新平台完成,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各律师事务所用户名和密码已发,请迅速熟悉操作流程(可参照网页上的说明)。未知事宜,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宋彩荣 电话:87231615

宁波市司法局律管处
二o一o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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