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0年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
(穗经贸纪〔2010〕1号)
各党支部、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纪委《关于转发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喜庆的春节,结合我委实际,现就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反对奢侈浪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各级干部廉洁自律。节日期间,是结合实际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时机,各单位要把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把忧党之心作为政治责任,把忧患意识转化为廉洁行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真正把心思、功夫用到干事创业上。要结合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深入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浪费为耻的良好氛围。要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坚持厉行节约,严格禁止奢侈浪费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的《通知》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我国基本国情,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带头执行中央关于严格控制行政开支的要求,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制止名目繁多、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和节庆剪彩,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节日期间是各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易发多发期。全委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要以身则,严于律已,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和贵重物品。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以及带有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
(三)严禁用公款搞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四)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等形式收钱敛财。
(五)严禁私设“小金库”、违反财务制度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及公款旅游。
四、关注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置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组织好对困难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的走访慰问活动,切实为困难职工和老同志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要到委对口扶贫村慰问,把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手中,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
五、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全委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落实好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财务部门及有关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令行禁止,切实树立和维护好经贸部门干部的良好形象。
中共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0年1月6日
2010年1月6日
(联系人:马庆华,电话:83123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