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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就业服务与维权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宁劳社就管[20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就业服务与维权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劳社就管〔2010〕2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1月6日,市政府召开了农民工救济、救助工作会议,对当前农民工救济、救助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认真贯彻市政府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维权和就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门窗口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街道(镇)劳动保障所要检查落实“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建设,设置明显标识,安排专人负责,专门为求职农民工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免费就业服务。

二、大力筹集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岗位信息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街道(镇)劳动保障所要广泛筹集辖区内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岗位和短工、零工就业信息,及时在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门窗口发布,并及时录入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在全市联网发布,供农民工查询。

三、热情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街道(镇)劳动保障所要热情接待求职农民工,详细了解其求职愿望和要求,做好求职登记并将农民工求职登记信息及时录入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对每一名求职农民工,免费提供岗位信息,给予三次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积极推荐其上岗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街道(镇)劳动保障所要充分利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记载农民工求职信息和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各区县要加强相互沟通协调,不局限于本辖区岗位,可跨区县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

四、切实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第一阶段工作

各区县要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春风行动”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宁劳社就管[2010]1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春风行动”春节前第一阶段的工作。落实调查摸底、筹集岗位、整顿劳动力市场、集中开展免费就业服务和政策宣传活动等工作。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等区要按市局的统一安排在安德门农民工就业市场每周举办两次送春风卡、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温暖“六送”免费就业服务活动,每次提供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不少于500个。

五、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大执法维权力度,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重点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加工制造行业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六、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农民工救济救助工作

各区县要站在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重视农民工救济、救助工作。市局已安排专项资金帮助困难农民工,各区县也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对于一时难以就业,而生活和返乡又确有困难的求职农民工及时给予帮助。要加强与民政、公安、卫生、市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农民工就业服务和维权工作中遇到的老、弱、病、残和无身份证件人员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做好收治、救助等帮助工作。

各区县要按照以上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于1月7日15:00前将贯彻落实方案、负责人名单报至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蒋毅、唐伟

联系电话:86590949

二0一0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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