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淄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转发省爱卫会《关于开展冬季集中灭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淄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淄爱卫字[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淄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转发省爱卫会《关于开展冬季集中灭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淄爱卫字[2010]1号)


各区县、高新区、大企业爱卫会:

现将省爱卫会《关于开展冬季集中灭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冬季是开展集中灭鼠活动的有利时机。各级爱卫会要从保护人民健康和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的高度出发,切实重视灭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灭鼠队伍,确保灭鼠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责任到位。同时搞好技术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使灭鼠工作真正抓出成效。

二、明确时限,强化宣传

按照省爱卫会要求,这次冬季集中灭鼠活动的时间为2009年12月中旬至2010年1月底。各区县、各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如期开展。要搞好宣传发动工作,深入宣传鼠害防治知识,普及灭鼠的科学办法,动员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冬季灭鼠活动。

三、规范用药,严格管理

要健全鼠药管理制度,使用国家认可的鼠药品种,严禁使用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规范鼠药的保管、运输和使用。要坚持属地化原则,实行灭鼠工作分级负责制,采取城乡结合、统一时间、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检查的原则,开展科学灭鼠活动,保证灭鼠安全有效。

灭鼠活动期间,各区县、各单位要将灭鼠工作情况、工作经验及有关信息及时报市爱卫办,活动结束后上报冬季灭鼠工作总结。

附件:省爱卫会《关于开展冬季集中灭鼠活动的通知》(略)

二○一○年一月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