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劲夫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480号)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李劲夫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平集团〔2011〕54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审核,核准李劲夫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