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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财会[2011]14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1493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公司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收悉。经审查,同意朱鼎朝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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