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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财会[2011]149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1491号)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公司财务(会计)管理部负责人的报告》(天安发〔2011〕12号)收悉。经审查,同意赵晶担任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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