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黄敏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459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黄敏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请示》(民寿发〔2011〕124号)收悉。经审核,黄敏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