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周正平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460号)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周正平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生保资发〔2011〕17号)收悉。经审核,周正平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