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
根据《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建标〔2007〕261号)、《关于申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通知》(中残联厅函〔2007〕7号)和《湖北省建设厅、民政厅、省残联、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2008〕0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迎接2010年10月份国家四部委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三大战略”,完善城市功能,满足市民安全、舒适、方便出行的需求,促进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社会参与和融合,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再上一个台阶,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一举成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颁布实施以来,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广场、公园和办公楼、宾馆(饭店)、候车室、医院及新建住宅区都已设置或改造了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轮椅坡道和人行通道等无障碍设施,这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极大地满足了特殊人群出行的需要。有关部门要加大维护和管理力度,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加快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工作
近年来,我市虽然在盲道铺设与道口坡化改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已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大都缺少无障碍设施,这种状况与无障碍建设城市的标准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采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改造力度。当前,应重点抓好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广场、公园的盲道铺设及路口坡化改造和人行横道过街音响的设置;抓好车站、码头、公交站台、医院、影剧院、商场、金融场所、邮政电信场所、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物及党政机关办公楼、住宅小区、旅游景点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抓好电视综合新闻手语节目和影视作品字幕信息无障碍建设。
三、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要对既有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改造列出项目计划清单,建立台账,并确定完成时间表,明确责任部门,所有改造项目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一)城市人行道及人行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不低于60%。公园、广场、重点公共建筑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设置提示盲道和行进盲道,严格控制行进盲道的范围和宽度。
(二)城市道路主要路口的人行横道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
(三)政府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城市广场、城市公园、大中型商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
(四)饭店、宾馆、邮政、电信、银行、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
(五)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馆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50%。
(六)中小学、托幼的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20%。
(七)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应进行无障碍改造。公共汽车、电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适应残疾人需要。
(八)已建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80%。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九)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40%,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改造率不低于60%。
(十)信息、广电部门要采取措施推进城市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步伐。
1.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加配字幕;
2.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
3.在医院、车站、城市中心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
4.在商业、医院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5.研发推广方便盲人、聋哑人使用的信息交流产品;
6.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建设无障碍城市是现代化城市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人为本最切实的体现。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建管并重,推进全市无障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力争实现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目标。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由市长杨晓波任组长,副市长罗光辉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彭耀华、方茂富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城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领导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部门和单位、各新闻媒体要采取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建设无障碍城市重要意义的宣传,向公众普及无障碍知识,提升市民的无障碍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关注、支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各司其职,加强督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工作专班,切实抓出成效。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各新闻媒体单位应发挥舆论的监督与导向作用;要建立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众组织,加强监督,以保证我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5月10日--30日)
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动员大会,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动员全市人民都参与到建设无障碍活动中来。
(二)创建达标阶段(2010年6月1日--8月31日)
各部门和单位、各城区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和《湖北省无障碍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建设和改造无障碍设施所需的经费由各部门(单位)、各城区负责解决。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一30日)
2010年9月底前,全市各部门(单位)、各城区进行全面自查,迎接2010年10月份的考核验收检查。
附件:1.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责任分工表
2.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责任分工表
责任单位 | 责 任 范 围 |
市建委 | 城市道路、公园、广场、人行横道缘石坡道,人行道盲道,轮椅坡道维护整改 |
市民政局 | 福利院、社区及特殊设施活动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
市交通局 | 城区公交车站、码头、客运站等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
市商务局 | 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专卖店、招待所、餐饮服务点的出入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
市规划局 | 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规范 |
市教育局 | 高等院校、中小学,托幼单位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
市卫生局 | 市区各综合医疗单位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
市体育局 | 各体育场、馆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
市外侨局 | 各星级饭店、宾馆、旅游景点出入口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公厕国际通用轮椅标志牌 |
市文化局 | 文化馆、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图书馆内开设盲人有声图书室; |
市广播电视局 | 综合新闻手语节目和影视作品字幕无障碍建设 |
政府部门及各公共建筑单位 | 办公大楼出入口轮椅坡道、缘石坡道建设 |
城区、开发区 | 高层、中高层住宅、公寓、居住小区轮椅坡道、盲道建设 |
驻黄单位 | 辖区范围内公共设施的无障碍建设 |
市城投公司 |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 |
残联、老龄委 | 资料收集、整理、编写,协调督办 |
市交警支队 | 各十字路口的人行横道过街音响、语言提示设施建设 |
人行黄石市支行 | 各专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营业厅出入口轮椅坡道、缘石坡道建设 |
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 各营业厅、营业所出入口轮椅坡道、缘石坡道建设 |
各新闻媒体 | 宣传报道 |
附件2:
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晓波 市长
副组长:罗光辉 副市长
成 员:彭耀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方茂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远望 市建委主任
张路元 市建委副主任
吴远景 市建委副主任
尹国平 市教育局局长
时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队长
刘凤山 市民政局局长
黄曲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重迎 市商务局局长
曹树莹 市文化局局长
傅正华 市卫生局局长
刘 茵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刘 林 市规划局局长
张明强 市体育局局长
黄荆国 市城管局局长
刘昌猛 市房产局局长
方晓阳 市广电局局长
胡名胜 市残联理事长
金爱蓉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丁 平 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行长
何国有 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倪文明 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谢旭松 市园林局局长
郭永红 黄石港区区长
胡 敏 西塞山区区长
刘修海 下陆区区长
胡楚平 铁山区区长
卫衍海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雪清 市邮政局局长
柯德胜 电信黄石分公司总经理
沈义枝 移动黄石分公司总经理
宋功元 联通黄石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张远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凤山、张路元、胡名胜、金爱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