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集成电路设计专项的通知
(2010年)
各区(县)发改局、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增强关键芯片自主开发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集成电路设计专项。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以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重点支持量大面广的集成电路产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国内集成电路设计资源,引导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加快重组,培育壮大一片骨干企业;增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芯片制造企业之间的联动,构建较为完整的垂直分工体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专项重点
(一)培育集成电路优势企业。重点扶持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骨干设计企业,通过增加必要的软硬件设施,构建较为完善的设计和测试环境,并紧紧围绕一下品种,增强企业的研发设计和产业化能力,提高产品档次。
1、智能卡芯片:包括移动通信用户身份识别卡、以全国社保/公交为基础的市政管理卡、金融与支付卡、电子证件、电子标签等芯片设计和产业化。
2、通信芯片:包括基带、射频、光传输、数据通信电路等芯片设计和产业化。
3、多媒体芯片:包括数字电视、音视频处理、导航等多媒体芯片设计和产业化。
4、安全类芯片:包括网络应用安全、可信计算、安全存储、专用密码、安全通信等芯片设计和产业化。
5、电源与功率产品芯片:包括电源管理、电源控制、模数/数模转换、led驱动、马达驱动、开关限流、汽车电子等芯片设计和产业化。
(二)培育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有效整合现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测试平台建设,为中小设计企业提供eda工具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共享ip核、流片验证协调等专业服务,扶持中小设计企业做强做大。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组织单位应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专项实施重点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工作、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组织单位应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申报“专项重点”第一部分的项目建设单位,2009年销售收入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及所需附件内容,参见附件一。
(五)请各组织单位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和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等材料等一式六份和电子版(光盘)及推荐上报文件报送我委。
南京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电话 83639513
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略)
附件:2、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2:
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制
| 所属省市 | 项目起止年限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单位名称 | |||||||
| 项目单位地址 |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投资 | (单位:万元) | 单位法定代表人 | (单位:万元)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预计) | |
| 项目总投资 | 法定代表人电话 | 企业总资产 | |||||
| 固定资产投资 | 企业注册登记类型 | 固定资产净值 | |||||
| 银行贷款 | 银行信用等级 | 资产负债率 | |||||
| 申请国家补助 | 职工人数 | 销售收入 | |||||
| 自有资金 | 技术人员数 | 利税 | |||||
| 其他资金 | 有无银行承诺 | 出口创汇 | |||||
| 项目建设必要性: |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目标: | |||||||
填表说明:
1、本表由企业填报。
2、本表需附项目简介。要求: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项目提出的主要理由,国内外现状,项目的目标、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项目总投资、资金构成及筹措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等。
3、请打印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