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商贸委关于印发南昌市商贸口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洪商贸发[2010]135号)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有效预防虫媒传染病的流行和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要求,依据《南昌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结合南昌市商贸口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南昌市商贸口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活动,使城区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以及委直属企业的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范围,确保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组织领导
在市爱卫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南昌市商贸口迎接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喻德火 党委书记、主 任
副组长:黄信红 党委委员 副主任
游志卫 副主任
成 员: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市商贸委综合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委综合处,成员为全体工作人员,其职责为协调处理市商贸口迎接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彭望元同志兼任。
三、职责区分
此次全市商贸口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的主要对象是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两大块,虽点多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但意义重大,影响面广,我们要克服一切困难,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对全市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的病媒生物防制的检查指导和督导协调工作。其职责区分如下:
1、市商贸委负责对委属企业,5000㎡以上社会零售企业(新洪客隆、天虹、沃尔玛、南昌百盛、步步高、北京华联、好又多、麦德龙等)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实施,主动对接市爱卫会,寻求提供技术帮助和支持;负责对全市商场、集贸市场、委属企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牵头指导、检查督导。各大型商场为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落实本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集贸市场和商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导协调和抓工作落实。集贸市场(或物业管理站)的法人、商场法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3、委直属企业积极配合辖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定期开展化学消杀,抓好职工住户室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本单位和职工宿舍病媒生物密度达标,重点场所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完善。委属企业法人为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的直接责任人。
四、工作标准
(一)商场(超市)
1、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落实,重点场所防鼠、防蝇、防蟑、防蚊设施完善,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索证制度及其台帐等。积极配合辖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开展化学消杀,全面清除本企业病媒生物孳生地,确保商场(超市)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掌握相关岗位卫生知识和操作规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佩戴健康体检合格证。
3、商场(超市)内的食品生产经营部门,要保证生产车间符合国家关于食品生产的要求,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操作间卫生整洁,食品加工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流程进行,无相互间的生熟交叉污染。
4、商场(超市)储存和销售的原料和食品要摆放整齐,隔墙离地、生熟分开,分类分架存放,无过期、变质、标示不全食品。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并使用工具售货。
5、食品生产加工,要按配方进行投料,并设专人记录,各种记录资料完整齐全。
(二)集贸市场
1、每个集贸市场及周边要设置足够数量的毒鼠盒并及时投放毒饵。市场内平均每50平方米安装1台灭蝇灯,容易孳生蚊蝇的鱼、肉摊、活禽宰杀摊等摊位要配置灭蝇纸(带)并经常更换;
2、加强市场硬件设施建设,市场路面硬化、无破损、无鼠洞,冲洗设备正常有效运转;
3、熟食、蛋糕等直接入口食品摊点和餐饮店,防鼠防蝇设施完善,操作工作规范,场内病媒生物密度达标;
4、自行组织力量或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开展经常性化学消杀。
五、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定于8月上旬至11月底。
六、实施步骤
(一)全面整治阶段(8月上旬-8月30日)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委属企业分别组织所辖商场、集贸市场和企业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敦促企业全面修缮破损的地面、台面,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环境、除积水、堵鼠洞、抹缝隙,有效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
2、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委属企业,根据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督导所辖商场、集贸市场组织消杀队伍开展外环境喷药灭蚊蝇和投放毒饵灭鼠工作,要求于8月20日集中统一投放灭鼠毒饵,外环境灭蚊蝇每周一喷药一次。投(喷)药的第二天,市爱卫办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二)保持长效阶段(9月1日-10月30日)
1、各商场、集贸市场和委属企业,要组织消杀队伍开展外环境喷药灭蚊蝇和投放毒饵灭鼠工作,坚持每半月集中统一投放灭鼠毒饵,每周喷洒杀虫药物,严格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2、根据市爱卫会的部署,积极开展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各企业于9月12日在商场、集贸市场内和职工住户宿舍,统一组织投放药物,有效降低鼠密度。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灭鼠和灭蚊、蝇、蟑螂的工作进行自查,对不合格的单位及时督促其整改,确保其到位。
3、组织工作督查。市商贸委将协同市爱卫办的专家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排名通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30日-11月30日)
1、各商场、集贸市场和委属企业,要继续组织消杀队伍开展外环境喷药灭蚊蝇和投放毒饵灭鼠工作,坚持每半月集中统一投放灭鼠毒饵,每周喷洒杀虫药物,巩固病媒生物防制成果。
2、市商贸委将配合市爱卫办组织专业部门对全市集贸市场和商场的病媒生物密度进行监测,对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进行效果评估,为进一步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七、实施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健康利益,也是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十大指标之一。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委属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使这次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
2、统一协调部署。这次活动我们将严格按照“商贸委牵头、职能部门配合、县区(含开发区、新区)总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重在治本,标本兼治,综合防治,全民参与,全市商贸口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活动由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各企业要大力支持、配合、参与所在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3、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密切配合这次活动搞好宣传,及时报道活动动态,特别是把灭蚊蝇、灭蟑螂的知识和方法宣传给广大群众,做好舆论导向工作,使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强化经费保障。市商贸委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部分资金,安排不少于1000个毒鼠盒,来支持城区集贸市场灭鼠的需要,其分配数量(见附表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委属企业,一方面,要与县、区爱卫会主动对接,寻求技术力量和物资经费的帮助和支持,另一方面,督促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增加投入,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定期开展化学消杀。
5、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采取排名通报、邀请纪检监察参与、在新闻媒体公布督查信息、下达整改通知单等方式进行,提高督查整改的效能。
附1:城区集贸市场毒鼠盒分配表
附2:城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管理的集贸市场名单(略)
附1:
城区集贸市场毒鼠盒分配表
序号 | 城区名称 | 集贸市场数量 | 投鼠盒分配数量 |
1 | 东湖区 | 17 | 161 |
2 | 西湖区 | 24 | 227 |
3 | 青云谱区 | 13 | 123 |
4 | 青山湖区 | 26 | 245 |
5 | 高新区 | 7 | 66 |
6 | 经开区 | 8 | 75 |
7 | 湾里区 | 5 | 47 |
8 | 红谷滩新区 | 5 | 47 |
9 | 桑海开发区 | 1 | 9 |
合计 | 106 |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