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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首问负责制


【颁发部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首问负责制
(2010年)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首问负责制度适用于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机关全体行政人员以及局政务大厅窗口受理人员。
二、首问负责人指首先接待来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业务工作,接受咨询、投诉、举报,以及受理有关来电、来信和通过局网络窗口受理投诉的人员。
局机关全体行政人员应了解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明确本岗位职责和办事程序,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三、首问负责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给予办理,热情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各种咨询。
四、首问负责人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局法定职能的工作事项,应当主动告知其承办部门,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对属于本处室职责范围,但有关人员不在岗位,应先代为受理,并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有关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对方联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理。首问负责人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时,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请示,并负责答复对方。
五、首问负责人对不属于本局职责的事项,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可能给予指引帮助。
六、首问负责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
七、本机关行政人员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将纳入干部年终考核的内容。对行政人员在办理公务过程中,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或收到服务对象投诉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理。
八、本制度自2010年8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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