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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镇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10]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4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省有关通知要求,切实抓好我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江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杰  副市长

副组长:沈宝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志伟  市监察局局长

雷志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郑 清  市法院副院长

查迅宇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志优  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洪兴  市监察局副局长

石重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吕国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宇文家胜 市规划局副局长

滕道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祝山  市城管局副局长

薛国荣  市法制办副主任

李忠法  丹阳市副市长

石继刚  句容市副市长

谢庚龙  扬中市副市长

徐新祥  丹徒区副区长

马国进  京口区副区长

蔡文龙  润州区副区长

经山河  镇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雷志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洪兴、吕国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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