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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牧医办[2010]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沪牧医办[2010]27号)


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农业科)、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精神,根据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启动会议要求,我办决定启动实施上海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现将《上海市201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养殖场开展自评自查,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于5月25日前,将符合创建条件的养殖场名单汇总上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科。联系人:刘炜,联系电话:62699108。

附件:

1、上海市201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上海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技术专家组名单

3、上海市标准化创建示范场申报表

4、标准化创建示范场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
上海市201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的精神,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农业部启动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要求,为确保我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推进畜禽场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和产业化建设,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业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主要地产畜产品有效供给。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通过创建活动的示范带动,进一步加快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进程,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提升生产水平,实现废弃物合理利用,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2010年全市争取创建标准化示范场17个,其中生猪标准化示范场8个、奶牛标准化示范场6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2个、肉鸡标准化示范场1个。
三、创建内容
(一)基本要求
创建标准化示范场原则上从已完成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的畜禽养殖场中选择。参与创建的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且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种畜禽场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育肥猪年出栏10000头以上(含10000头,下同)。
2、奶牛: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3、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5万只以上。
4、肉鸡:年出栏量不低于10万只,单栋饲养量不低于5000只。
(二)示范创建内容
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创建的主要内容有:
1、畜禽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5、粪污无害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6、监管常态化。依照《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畜禽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时间安排
5月制定实施方案,完善评分标准,启动创建活动,组织区县及有关部门申报;
6月组织技术培训、现场交流,开展创建工作;
7月组织标准化示范场评审;
8月将标准化示范场名单上报农业部;
12月下旬总结上报示范创建工作情况给农业部。
五、重点工作
(一)细化创建方案。根据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成立由畜牧技术推广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大专院校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的专家组成技术专家组,结合本市生产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完善验收评分标准;下发关于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部署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创建申报。根据本市各区县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情况,组织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养殖场根据验收评分标准要求自评自查后自愿申报,由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初审后向市畜牧兽医办公室推荐,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农业部畜牧业司备案。
(三)强化创建培训。市畜牧兽医办公室组织技术专家组专家对本市创建单位进行集中培训与技术指导,各创建单位根据要求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规范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人员素质。
(四)开展创建评审。市畜牧兽医办公室按照验收评分标准,组织专家现场验收评分和会议综合评议,评审结束后将验收合格的畜禽场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农业部畜牧业司,并接受农业部组织的抽查复核。
(五)推动创建示范。选择有代表性的标准化示范场参加农业部组织召开的现场会,认真学习各地创建经验,积极交流本市创建心得。结合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组织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会和技术培训班,展示创建样板,总结创建经验,扩大创建成效。
(六)加强创建监督。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活动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电话号码23113058;同时加强对标准化示范场示范带动的监督和生产行为的监管,形成健全、长效的创建考核机制,对于确实起不到示范带动或有不规范生产行为的标准化示范场将取消资格。
(七)推进产业化经营。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标准化示范场打造自主品牌,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和产业带动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由市畜牧兽医办公室牵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活动的实施效果。
(三)加强宣传报道。在相关媒体上公开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工作进展和阶段成效,引导广大养殖场积极参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

表一:生猪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申请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年  月  日

必备条件(任一项不符合不得验收)

1.土地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场址选择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区域。

可以验收o

不予验收o

2.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养殖档案完整;种畜禽场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

4.具县区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发生记录。

5.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含500头),年出栏肥猪10000头以上。

验收项目

考核

内容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扣分

原因

一、选址与布局

(15分) 

选址

(6分)

水源、通风良好,供电稳定。

2

 

 

防疫条件良好,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有适当距离。

2

 

 

占地面积符合生猪养殖需要,每头能繁母猪占地40m2以上。

2

 

 

布局

(9分)

生产区与生活管理区分开。

3

 

 

生产区内母猪区、保育与生长区分开。

2

 

 

净道与污道分开。

2

 

 

有粪污处理和病死猪收集等隔离区。

2

 

 

 

 

 

 

二、设施与设备

(33分)

栏舍

(6分)

每头能繁母猪配套建设8 m2(销售猪苗)、12m2(销售活大猪)的栏舍面积,其中母猪区每头能繁母猪配套建设5.5m2栏舍。

4

 

 

有后备猪等隔离舍。

2

 

 

生产

设施

(19分)

300头母猪至少配备72个产床。

4

 

 

分娩舍、保育舍应采用高床式栏舍设计。

4

 

 

种猪舍与保育舍应配备必要的通风换气、温度控制等设备。

4

 

 

有自动饮水系统。

2

 

 

有自动饲喂系统。

3

 

 

有生产监控系统。

2

 

 

防疫

条件

(8分)

场区周围设隔离墙或防疫沟,防疫标志明显。

2

 

 

场区入口有车辆、人员消毒池,生产区入口有更衣消毒室。

4

 

 

对外销售的出猪台与生产区保持严格隔离状态。

2

 

 

三、管理与防疫(34分)

制度

建设

(5分)

根据ny/t 1596-2007《畜禽养殖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通则》的要求进行制度建设。

2

 

 

建立投入品(含饲料、药物、疫苗)使用管理、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1

 

 

制订不同阶段生猪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1

 

 

各项管理制度上墙。

1

 

 

人员

素质

(3分)

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或有明确的技术服务机构。

2

 

 

技术负责人具有畜牧兽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养猪业三年以上。

1

 

 

引种

来源

(2分)

种猪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2

 

 

生产

(12分)

按照gb/t 17824.2-2008《规模猪场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管理。

2

 

 

应用生产管理软件,数据及时上报,生产可追溯。

4

 

 

有公、母猪登记卡、生长发育记录、母猪产仔哺育记录、配种记录、母猪繁殖记录牌、种(肉)猪供应记录、饲料入库及消耗记录、饲料添加剂(配方)记录(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6

 

 

防疫

(6分)

疫苗、药物来源正规,合理使用。有有免疫程序、疫病抗体监测记录、免疫记录、疫苗、兽药进出库记录、疾病诊疗记录、消毒记录、畜禽标识领用记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记录(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6

 

 

生产

水平

(6分)

每头母猪年提供上市猪数18头以上(少1头扣1分)

2

 

 

母猪配种受胎率85%以上(少1%扣1分)。

2

 

 

达100kg日龄170天以内(含170天)。

2

 

 

 

 

四、环保要求

(18分)

环保

设施

(7分)

场内雨污分离,粪污收集场所位置合理,并且防雨、防渗。

5

 

 

配备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场所。

2

 

 

废弃物管理

(8分)

根据“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与“节能减排”的原则对猪场废弃物进行集中管理。

3

 

 

参照ny/t 1168-2006《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无害化处理工艺。

2

 

 

排放水达到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

 

 

粪污利用达到ny/t 1334-2007《畜禽粪便安全使用准则》的要求。

1

 

 

环境

卫生

(2分)

场区内垃圾集中堆放,位置合理,无杂物堆放。

2

 

 

总分

100

 

 

示范效应(10分)

1.具有区域示范效应,带动区域内养殖户50户以上(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

2

 

加分项

2.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2

 

加分项

3.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产地)认证。

4

 

加分项

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2

 

加分项

加分项合计

10

 

 



验收专家签字:

表二:蛋鸡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申请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年  月  日

必备条件(任一项不符合不得验收)

1.场址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区域。

可以验收o

不予验收o

2.饲养的蛋鸡有引种证明,并附有引种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养殖场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

4.建立养殖档案。

5.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5万只以上(含5万只)。

验收项目

考核

内容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扣分原因

一、选址与布局 (18分) 

(一)

选址  (4分)

与主要交通干线、居民区以及其它家禽养殖场及屠宰场距离适当距离,得1分;符合用地规划得1分。

2

 

 

地势高燥得1分;通风良好得1分。

2

 

 

(二)

基础设施 (6分)

水源稳定,得1分;有贮存、净化设施,得1分。

2

 

 

电力供应充足有保障,得2分。

2

 

 

交通便利,有专用车道直通到场得2分。

2

 

 

(三)

场区

布局 (8分)

场区周围设隔离墙或防疫沟,得2分。

2

 

 

场区内生活管理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分开得3分,部分分开得1分。

3

 

 

全部采用按栋全进全出饲养模式,得3分。

3

 

 

 

二、设施与设备(30分)

(一)

鸡舍  (3分)

鸡舍为全封闭式,分后备鸡舍和产蛋鸡舍得3分,半封闭式得2分,开放式得1分,简易鸡舍不得分。

3

 

 

(二)

饲养

密度(2分)

笼养产蛋鸡饲养密度≥500cm2米/只,得2分;380 cm2/只≤产蛋鸡饲养密度<500 cm2/只,得1分,低于380 cm2/只,不得分。

2

 

 

(三)

消毒

隔离

设施 (6分)

场区门口、生产区入口有消毒池,得2分,没有不得分。

2

 

 

有专用消毒设备,得1分。

1

 

 

有更衣消毒室,得1分。

1

 

 

有防鼠防鸟设施得2分,

2

 

 

 

 

(四)

养殖

设备 (15分)

有专用笼具,得1分。

1

 

 

有风机和湿帘通风降温设备,得5分,仅用电扇作为通风降温设备,得2分。

5

 

 

有自动饮水系统,得3分。

3

 

 

有自动清粪系统,得2分。

2

 

 

有自动光照控制系统,得2分。

2

 

 

有自动饲喂、自动集蛋系统各得1分

2

 

 

(五)

辅助

设施(4分)

有兽医室,得2分。

2

 

 

有专用蛋库,得2分。

2

 

 

三、管理及防疫(26分)

(一)

管理

制度 (4分)

有生产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制度上墙,执行良好,得2分。

2

 

 

有防疫消毒制度并上墙,执行良好,得2分。

2

 

 

(二)

操作

规程(4分)

有科学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执行良好,得2分。

2

 

 

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执行良好,得2分。

2

 

 

(三)

档案

管理 (16分) 

有进鸡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记录品种、来源、数量、日龄等情况,记录完整得3分,不完整适当扣分。

3

 

 

有完整生产记录,包括日产蛋、日死淘、日饲料消耗及温湿度等环境条件记录,记录完整得4分,不完整适当扣分。

4

 

 

有饲料、兽药使用记录,包括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用量记录,记录完整得3分,不完整适当扣分。

3

 

 

有完整的免疫、用药、抗体监测及病死鸡剖检记录,记录完整得3分,不完整适当扣分。

3

 

 

有两年内(建场低于两年,则为建场以来)每批鸡的生产管理档案,记录完整得3分,不完整适当扣分。

3

 

 

(四)

专业技术人员(2分)

有一名或一名以上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得2分。

2

 

 

 

 

 

 

四、环保要求 (14分)

(一)

粪污

处理  (6分)

有固定的鸡粪储存、堆放设施和场所,储存场所有防雨、防止粪液渗漏、溢流措施。满分为2分,有不足之处适当扣分。

2

 

 

有鸡粪发酵或其他处理设施,或采用农牧结合良性循环措施。满分为2分,有不足之处适当扣分。

2

 

 

对鸡场废弃物处理整体状态的总体评分,满分为2分,有不足之处适当扣分。

2

 

 

(二)

病死鸡无害化处理 (5分)

病死鸡无害化处理,满分3分,有不足之处适当扣分。

3

 

 

有病死鸡无害化处理记录,得2分。

2

 

 

(三)

净道和污道(3分)

净道、污道严格分开,得3分;有净道、污道,但没有完全分开,适当扣分,不区分净道和污道者不得分。

3

 

 

五、生产性能水平

(12分)

(一)

产蛋率

(4分)

饲养日产蛋率≥90%维持4周以下,不得分;饲养日产蛋率≥90%维持4-8周,得1分;饲养日产蛋率≥90%维持8-12周,得2分;饲养日产蛋率≥90%维持12-16周,得3分;饲养日产蛋率≥90%维持16周以上,得4分。

4

 

 

(二)

饲料

转化率

(4分)

产蛋期料蛋比≥2.8∶1,不得分;2.6∶1≤产蛋期料蛋比<2.8∶1,得1分;2.4∶1≤产蛋期料蛋比<2.6∶1,得2分;2.2∶1≤产蛋期料蛋比<2.4∶1,得3分;产蛋期料蛋比<2.2∶1,得4分。

4

 

 

(三)

死淘率 (4分)

育雏育成期死淘率(鸡龄≤20周)≥10%,不得分;6%≤育雏育成期死淘率<10%,得1分;育雏育成期死淘率<6%,得2分。

2

 

 

产蛋期月死淘率(鸡龄≥20周)≥1.5%,不得分;1.2%≤产蛋期月死淘率<1.5%,得1分;产蛋期月死淘率<1.2%,得2分。

2

 

 

总分

100

 

 

 

验收专家签字:



表三:奶牛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申请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年  月  日

必备条件(任一项不符合不得验收)

1.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

可以验收o

不予验收o

2.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建立养殖档案。

3.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奶牛场卫生规范》(gb16568-2006)。

4.设有生鲜乳收购站的,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车有《生鲜乳准运证明》。

5.奶牛存栏300头以上。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良好。

验收项目

考核

内容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扣分原因

一、选址与建设

(20分)

(一)

选址

(5分)

距村镇工厂500m 以上,场址远离主要交通道路200m以上,得1分;远离屠宰、加工和工矿企业,特别是化工类企业,得1分。

2

  

地势高燥、背风向阳、通风良好、给排水方便,各得0.5分。

2

  

远离噪音,得1分。

1

  

(二)

基础

设施

(4分)

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的规定,得1分;水源稳定,得1分。

2

  

电力供应方便,得1分。

1

  

交通便利,有硬化路面直通到场,得1分。

1

  

(三)

场区

布局

(6分)

在场区入口处设有人员消毒通道、车辆环形消毒设施等防疫设施,得1分。

1

  

场区与外环境隔离,得1分;场区内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饲料区、病牛隔离区、粪污处理区划分清楚,得2分,部分分开,得1分。

3

  

犊牛舍、育成牛舍、泌乳牛舍、干奶牛舍、隔离舍分布清楚,得2分。

2

  

(四)

净道和污道

(5分)

净道与污道、雨污严格分开,得5分;有净道、污道,未完全分开,得2分。

5

  

 

 

二、设施与设备

(20分)

(一)

牛舍

(8分)

建筑紧凑,节约土地,布局合理,方便生产,得1分。

1

  

设有防暑降温设施或设备得1分。

1

  

墙壁坚固结实、抗震、防水防火,得1分。

1

  

屋顶坚固结实、防水防火、保温隔热,抵抗雨雪、强风,便于牛舍通风,得1分。

1

  

床位数与存栏量必须相匹配,得1分。

2

  

牛舍建筑面积6m2/头以上,得1分。

1

  

运动场面积每头不低于10m2,得1分。

1

  

(二)

功能区

(6分)

生活管理区包括与经营管理、兽医防疫及育种有关的建筑物,与生产区严格分开,保持一定距离,得1分。

1

  

生产区设在下风向位置,门口设人员消毒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得1分。

1

  

粪污处理区设在生产区下风向距最近牛舍50m以外区域,得1分。

1

  

病牛隔离区设在生产区下风向距最近牛舍50m以外区域。隔离牛舍有单独通道,便于消毒,便于污物处理等,得1分。

1

  

饲料区包括草料库、青贮窖、饲料加工车间,有防鼠、防火设施,饲料贮存合理得2分。

2

  

(三)

挤奶厅或挤奶器

(6分)

有与奶牛存栏量相配套的挤奶机械,得1分。

1

  

在挤奶台(器)旁设有机房、牛奶制冷间、热水供应系统、卫生间及办公室等,牛舍至奶缸距离不超过30m,得1分。

1

  

挤奶厅(器)布局方便操作和卫生管理,便于管道和挤奶器的清洗、消毒,得1分。

1

  

挤奶位数量充足,每次挤奶不超过3h,有待挤区,宽度大于挤奶厅,得1分。

1

  

储乳室有储乳罐和冷却设备,挤乳2h内冷却到4℃ 以下,得1分。

1

  

输奶管存放良好无存水、收奶区排水良好,地面硬化处理,便于冲洗和消毒,得1分。

1

  

 

 

 

 

 

 

 

 

 

 

 

 

 

 

 

 

 

 

 

 

 

三、管理制度

与记录

(40分)

 

 

 

 

 

 

 

(一)

饲养

与繁殖技术

(11分)

系谱记录规范,有统一编号,得1分。

1

  

参加生产性能测定,有完整记录,进行牛群分群管理,得5分。

5

  

有年度繁殖计划、技术指标、实施记录与技术统计,得1分。

1

  

有完整的饲料原料采购计划和饲料供应计划,每阶段的日粮组成、配方及记录,得1分。

1

  

有充足的饲料供应(种植),得1分。

1

  

有各种常规性营养成分的检测记录,得1分。

1

  

有根据不同生长阶段和泌乳阶段制定的,科学合理的饲养规范和饲料加工工艺,实施记录,得1分。

1

  

(二)

疫病

控制

(15分)

有奶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的检疫记录和处理记录,得2分。

2

  

有口蹄疫、炭疽等免疫接种计划,有实施记录得2分。

2

  

有生产性能信息(产奶、体尺、体况、繁殖等)得1分。

1

  

有消毒、防疫、重大疫病上报制度和记录得1分。

1

  

有治疗奶牛常见疾病、肢蹄保健计划得1分。

1

  

有传染病发生应急预案,责任人明确得1分。

1

  

有免疫标识制度、驱虫方案和程序得1分。

1

  

有2年以上的普通药和5年以上的处方药的完整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兽药名称或治疗名;兽药量或治疗量;购药日期;管理日期;供药商姓名地址;用药奶牛或奶牛群号;治疗奶牛数量;休药期;兽医和药品管理者姓名等。得2分。

2

  

只使用经正式批准或经兽医特别指导的兽药,按照兽药供应商的用法说明和特别计划,对到期兽药做安全处理的,得1分。

1

  

抗生素使用符合gb16568-1996《奶牛场卫生及检疫规范》要求,得1分。

1

  

有抗生素和有毒有害化学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和记录,有奶牛使用抗生素隔离及解除制度和记录,得1分。

1

  

有乳房炎处理计划,包括治疗与干奶处理方案,得1分。

1

  

 

 

 

 

 

 

 

 

 

(三)

挤奶

管理

(9分)

有挤奶卫生操作制度,得1分。

1

  

挤奶工/牧场管理人工作服干净、合适,挤奶过程挤奶工手和胳膊保持干净,得1分。

1

  

挤奶厅干净整洁无积粪,挤奶区、贮奶室墙面与地面做防水防滑处理,得1分。

1

  

完全使用机器挤奶,输奶管道化,得1分。

1

  

挤奶前后两次药浴,一头牛用一块毛巾(或一张纸巾)擦干乳房与乳头,得1分。

1

  

将前三把奶挤到带有网状栅栏的容器中,观察牛奶的颜色和形状,并且按规定要求废弃,得1分。

1

  

非正常生鲜乳(包括初乳、含抗生素乳等)奶牛单独挤奶, 设单独储奶容器,得1分。

1

  

输奶管、计量罐、奶杯和其他管状物清洁并正常维护,有挤奶器内衬等橡胶件的更新记录,大奶罐保持经常性关闭,得1分。

1

  

按检修规程检修挤奶机,有检修记录,得1分。

1

  

(四)

从业人员管理

(5分)

从业人员有身体健康证明,每年进行身体检查,得4分。

4

  

从业人员参加技术培训,有相应记录,得1分。

1

  

四、环保要求

(10分)

(一)

粪污

处理

(8分)

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齐全,运转正常,能满足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要求,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满分为5分,不足之处适当扣分。

5

  

牛场废弃物处理整体状态良好。满分为3分,不足之处适当扣分。

3

  

(二)

病死牛无害化处理

(2分)

有病死牛收集场所得1分。

1

  

有无害化处理制度且有记录得1分。

1

  

五、生产水平和质量安全

(10分)

(一)

生产

水平

(4分)

泌乳牛年均单产大于6000千克得2分,大于7000千克得3分,大于8000千克得4分。

4

  

(二)

生鲜乳质量

安全

(6分)

乳蛋白率大于2.95%且乳脂率大于3.2%得1分;乳蛋白率大于3.05%且乳脂率大于3.4%,得2分。

2

  

体细胞数小于75万/毫升,得1分;小于50万/毫升,得2分。

2

  

菌落总数小于40万/毫升,得1分;小于10万/毫升,得2分。

2

  

总分

100

 



验收专家签字:

表四:肉鸡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申请验收单位:验收时间:年  月  日

必备条件(任一项不符合不得验收)

1.场址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区域。

可以验收o

不予验收o

2.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

3.种禽场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4.拥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

6.年出栏量不低于10万只,单栋饲养量不低于5000只。

项目

考核

内容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扣分原因

一、选址和布局

(20分)

(一)

选址

(5分)

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居民区、屠宰场、化工厂和其他养殖场以及垃圾场等污染源适当距离。

2

 

 

地势高燥,背风向阳,通风良好。

2

 

 

远离噪音。

1

 

 

(二)

基础

条件

(4分)

有稳定水源及电力供应,水质符合标准。

2

 

 

交通便利,沿途无污染源。

1

 

 

有防疫围墙(防疫沟)和出入管理。

1

 

 

(三)

场区

布局

(4分)

场区的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和隔离区等功能区分开,且布局合理。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和尸体焚烧炉处于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4

 

 

(四)

净道

与污道

(3分)

净道、污道严格分开。

2

 

 

主要路面硬化。

1

 

 

(五)

饲养

工艺

(4分)

采取全进全出饲养工艺,饲养单一类型的禽种,无混养。

4

 

 

 

 

 

二、生产

设施

(30)

(一)

鸡舍

建筑

(5分)

鸡舍建筑牢固,能够保温。

2

 

 

结构具备抗自然灾害(雨雪等)能力。

2

 

 

鸡舍有防鼠、防鸟等设施。

1

 

 

(二)

饲养

密度

(2分)

饲养密度合理,符合所养殖品种的要求。

2

 

 

(三)

消毒

设施

(8分)

场区门口、生产区入口设有消毒池。

2

 

 

鸡舍门口设有消毒盆。

2

 

 

有消毒泵等专用消毒设备。

2

 

 

生产区入口设有更衣消毒室。

2

 

 

(四)

饲养

设备

(10分)

安装有鸡舍通风设备。

4

 

 

安装有鸡舍水帘降温设备。

1

 

 

鸡舍配备光照系统。

1

 

 

鸡舍配备自动饮水系统。

2

 

 

场区无害化处理使用焚烧炉,使用尸体井扣1分。

2

 

 

(五)

辅助

设施

(5分)

有专门的解剖室。

3

 

 

药品储备室有常规用药,且药品中不含违禁药品。

2

 

 

 

 

 

 

 

 

 

 

 

 

三、管理

及防疫

(31分)

(一)

制度

建设

(4分)

有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1

 

 

有防疫消毒制度文件。

1

 

 

有档案管理制度文件,相关档案保存2年以上。

2

 

 

(二)

操作

规程

(5分)

饲养管理操作技术规程合理。

3

 

 

动物免疫程序合理。

2

 

 

(三)

档案

管理

(10分)

饲养品种、来源、数量、日龄等情况记录完整。

2

 

 

饲料、饲料添加剂来源与使用记录清楚。

2

 

 

兽药来源与使用记录清楚。

2

 

 

有定期免疫、监测、消毒记录。

2

 

 

有发病、诊疗、死亡记录。

1

 

 

有病死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1

 

 

(四)

生产

记录

(3分)

有日死淘记录。

1

 

 

有日饲料消耗记录。

1

 

 

有出栏记录,包括数量和去处。

1

 

 

(五)

从业

人员

(4分)

分工明确,无串舍现象。

1

 

 

应有与养殖规模相应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

2

 

 

从业人员无人畜共患传染病。

1

 

 

(六)

引种

来源

(5分)

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种。

3

 

 

进鸡时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保留完好。

1

 

 

引种记录完整。

1

 

 

四、环保

设施

(19分)

(一)

环保

设施

(9分)

储粪场所合理,具备防雨、防渗设施或措施。

3

 

 

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2

 

 

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与养殖规模相配套。

1

 

 

粪污处理工艺合理。

2

 

 

(二)

污水

处理

(4分)

场内污水集中处理。

2

 

 

污水集中处理后并资源化利用。

1

 

 

污水集中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

1

 

 

(三)

病死鸡无害化处理

(4分)

使用焚烧炉并有记录,采用深埋方式处理并有记录的最高4分。

4

 

 

(四)

环境

卫生

(2分)

垃圾集中堆放处理,位置合理。

0.5

 

 

无杂物堆放。

0.5

 

 

无死禽、鸡毛等污染物。

1

 

 

总分

100

 

 



验收专家签字:

附件2
上海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建颖
组员:林卫东、周全、沈富林、曹海平、刘金才、刘炜、夏永高

上海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技术专家组名单

刘炜、夏永高、刘旭阳、孙泉云、潘玉春、杨长锁、陈新、俞湘麟、陆雪林、王国明

附件3
上海市标准化创建示范场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畜禽种类:

法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地址:  邮编:

单位性质:1、国营 2、集体 3、私营 3、个体

年出栏量:  现存栏量: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附复印件):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附复印件): 

单位名称:

经办人:  办公电话:  手机:

地址: 邮编:

上报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填写申报目的、现状、创建计划、示范前景以及自评自查结果等内容,可附页)



附件4:
标准化创建示范场申报推荐汇总表

推荐部门(盖章): 申报年度:
联系人:联系电话:

养殖场名称

养殖场地址

畜禽

种类

养殖规模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法人

联系

电话

年出

栏数

现存

栏数

      

 

 
        
        
        
        
        
        

注:汇总时,应根据畜禽种类、对照创建活动内容,按照评分标准和自评自查情况从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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