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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生猪市场调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杭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杭价监[2010]1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生猪市场调查的通知
(杭价监〔2010〕152号)


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物价局:

今年以来,生猪价格呈下降走势,且跌幅较大,我市猪粮比价已连续4个月处在红色预警区域。为深入分析当前生猪生产、市场等有关情况,准确把握后期市场价格走势,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一次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按问卷要求重点调查生猪存栏、出栏及养殖成本收益等生产情况,同时调查了解当地生猪养殖结构变动情况,研究生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年后期生猪价格走势进行预测,并对明年上半年走势作出分析。

二、调查安排

(一)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包括养殖场(户)和畜牧、商务等有关部门。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根据当地生猪生产现状,分别选择大中型养殖场(100头以上)、中小型养殖场(户)(30-100头)、散养户(30头以下)各2家(户)为调查对象。

(二)调查形式和时间。对养殖场(户)采取走访、座谈结合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畜牧、商务等部门的调查以座谈方式为主。调查问卷由各地按附件统一式样印制。

(三)调查结束后,各地主管部门要认真汇总、分析、研究调查材料,写出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报告、汇总表于7月30日前通过hzwj@zjpi.net电子邮箱上报我局价格监测中心。

三、调查要求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此项调查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安排和落实这次调查工作。要组织专门调查小组,深入生猪养殖场(户)实地调查,指导受访者认真填写好调查问卷,调查报告要求详实、准确、有深度,涉及调查对象的看法、意见,要尽量使用其原语言。我局将派出调查组赴重点地区进行实地调查。

联系人:姜海东 ,吉世卿 电话:8517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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