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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供2010年上半年地质勘查工作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厅函[2010]1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供2010年上半年地质勘查工作情况的通知
(厅函〔2010〕119号)


各地质勘查资质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0〕625 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按《通知》要求,以本单位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为统计对象分别填报附表1、2、3(excel 格式)。

二、参照《通知》半年报提纲和编写要求,提供本单位承担的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和地质勘查科技研究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果,着重反映地质找矿成果。

三、要求以上统计报表、工作进展成果材料于7 月10 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联系人:胡开明,联系电话:(0571)8887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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