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濮政办〔2010〕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王艳玲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逐项细化量化,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具体落实情况请于4月15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分四次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主要工作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1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外贸出口增长11%;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2.34%和1.02%。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局、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统计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巩固经济持续企稳向好的态势
2.全年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完成300亿元,占总投资的57.7%;基础设施投资完成110.3亿元,占总投资的21.2%。初步安排重点项目150个,概算投资257亿元。其中超亿元项目36个,超5亿元项目14个,超 10亿元项目8个。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3.大力支持中原乙烯20万吨烯烃、中原大化20万吨乙二醇、河南永龙化工100万吨真空盐等项目建设。强力推进龙丰热电60万千瓦热电机组、龙丰纸业二期、中原大化气化岛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高新区管委会。
4.完善和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在城建、教育、卫生、文化等10个领域集中推出一批项目,面向民间资本公开招标。设立专项资金,加强重点项目库建设,超前谋划和储备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项目、好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5.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建设农村太阳能热水器示范点,鼓励优先购买本地太阳能产品。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工程”,依托供销、邮政机构,发展农村现代物流网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供销社、邮政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中心。
7.深化服务企业活动。市县两级分别抓好100家重点企业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市县两级重点服务企业“信息直通车”制度。把服务企业的重点转向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上来,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创业基地,壮大、规范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8.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协调,推进银企合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濮阳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城信社、农信社、各商业银行。
9.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民生、节能环保等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夯实城市经济转型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1.深化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研究,编制好濮阳市“十二五”规划、濮阳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规划、濮阳市经济转型发展规划,确保年内完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2.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完善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使其覆盖率达到55%以上。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公交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启动并推进城市绿线规划、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和城市风貌景观规划。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局。
13.集中力量开展“产业集聚区建设加速年”活动。加快产业集聚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各产业集聚区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亿元以上,路网框架基本形成,标准化厂房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14.搞好产业集聚区土地储备,推广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积极推进开发区科技工业城标准厂房建设,创造“土地等项目、厂房等项目”的招商优势。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15.坚定不移地按照“竞争力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确定每个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大力引进同行业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大力引进一批关联度高、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形成各产业集聚区明晰的产业定位。每个产业集聚区完成产业投资10亿元以上,新培育3至5家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16.搭建服务平台。发展融资担保、现代物流、技能培训、科技研发、检测检验、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寓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增强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能力。同时,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执行直供电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17.继续实行产业集聚区建设“月例会、季观摩、年评比”工作制度,将产业集聚区建设纳入县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考评,扎实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综合考评办。
18.支持中原油田、中原乙烯等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努力打造四个百亿企业。以推动集聚、加快提升、促进合作为途径,强力推进列入省“转型升级双千工程”的宏业化工15万吨过碳酸钠、贝英数控公司数控机床生产线等项目建设,调优产业结构。加快建设濮阳县濮耐集团柳屯项目三期、范县龙马实业60万芯千米通信电缆、南乐县宏业生化1.5万吨精制糠醛、台前县民通华瑞纸业10万吨优质轻量纸、新三强纺织20万锭纱等项目。同时,强力推进中原大化10万吨特种聚丙烯、龙宇化工航天炉扩能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9.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使其占gdp的比重达到22%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0.全面启动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规划建设,谋划和实施文化产业重大项目。举办濮阳国际精品杂技魔术节。规划建设国内首家杂技主题公园。对《水秀》进行二度创作,打造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精品力作。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1.着力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重点扶持2个具备条件的村庄开展乡村特色旅游试点。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
22.围绕中心城区服务业园区建设,规划包括油田商贸中心、联华购物广场等在内的核心商务圈。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城乡规划局,华龙区政府。
23.按照省统一部署,以县域为单位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
24.积极推动蔚林化工上市,再培育5家上市后备企业。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
25.坚持交通先行,强力推进6条高速公路、2条铁路和5条快速通道建设。年内建成濮范高速、大广高速南乐段两条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德商高速范县段、南林高速东延两条高速公路,谋划濮阳至东明、濮阳至泰安两条高速公路,推进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濮阳段建设,努力争取郑州至济南客运专线过境濮阳。年内建成市城区至柳屯快速通道,开工建设市城区至清丰县城、大广高速至南乐县城快速通道和范县新区至山东省界快速通道,谋划建设德商高速至台前县城快速通道,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着力打造综合交通体系。年内完成市长途汽车站改造,开工建设南乐县汽车站。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国土局、汤台铁路濮阳公司及各县(区)政府。
26.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围绕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扶持5至6家企业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培育2至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再培育3至5家河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培育2至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10项,新培育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2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7.抓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严格执行“两高”产业淘汰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突出抓好电力、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开展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8.全面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开工建设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建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9.继续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完成林业生态工程造林8.6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0.巩固黏土砖瓦窑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开发和建设,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城镇化进程
31.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退耕还林补助等各项惠农政策,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林业局。
32. 认真组织实施粮食核心区建设规划,建成濮阳大型商品粮基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240万吨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3.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抓好引黄干渠清淤疏浚,第三濮清南北延,渠村、彭楼、南小堤3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马颊河清丰县段和台前县梁庙沟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工程。加快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争取下半年开工建设南水北调支线配套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黄河河务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34. 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6.1万亩。加强高产田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搞好濮阳县、清丰县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计划”。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科技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5. 按照“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的原则,建设濮阳县和范县优质无公害水稻、濮阳县小杂果、清丰县小尖椒和食用菌、南乐县苹果和红杏、台前县无公害大蒜、高新区和华龙区无公害蔬菜及高档鲜切花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以温棚蔬菜花卉为主导的各类高效经济作物发展到140万亩。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建设生猪、奶牛、肉牛、家禽、肉羊等五大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积极推广林下养殖、林下种植模式,加快发展林下经济。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6. 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抓好雨润集团2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河南大用集团肉鸡产业化、黄河滩区生态畜牧业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壮大127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达到16家,超5亿元的达到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0家,力争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7.加快农村金融体制创新,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组织。基本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工作。加快县级供销社改革。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信办、林业局、供销社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8. 按照“产城互动、复合紧凑、融合发展”的要求,加快科学发展示范区(濮阳新区)规划编制,争取年内完成,并尽早争取省批准。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发改委。
39. 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基本打通城市断头路。年内打通长庆路、完成石化路西延。加快推进历山路、金堤路、振兴路、开州路、濮上路北延。实施“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工程”,年内建成德胜公园、濮水公园二期、颐和广场等公共绿地,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继续抓好基础设施(一期)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年内按期完成;加快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濮阳供电公司濮阳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4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以启动濮阳平原水库规划建设为契机,做好城市水系规划。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为契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数字化城市建设,打造一至两条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路。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公用事业局、水利局、濮阳供电公司。
40. 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年内全面完成县(区)村庄布局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现代城镇体系。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41.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我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积极稳妥推进林钢改制重组工作。全面启动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直有关部门。
42.认真做好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区)政府。
43.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同步结算;搞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医疗卫生机构。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4.积极参加国家、省举办的重大招商活动。依托政府驻外机构,自主举办“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等招商活动。立足资源优势,在我市举办“2010年中华张姓受封纪念大会”等专题招商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各驻外机构,濮阳县政府。
45.建立签约项目跟踪问效机制,力促签约项目尽早落地,提高招商工作的实效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6.抓住国际市场复苏和中原油田拓展外部市场的机遇,落实鼓励出口的各项政策,重点支持优势产品出口,扶持骨干出口企业发展,保持外经外贸工作的全省领先位次。年内完成商检办事处综合办公楼主体工程,海关联络点上半年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税局、地税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抓好十项民生工程,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7.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其中帮助困难人员就业5000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2万人。继续实施扶贫培训“雨露计划”,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1.2万人。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8.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万平方米,竣工1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1200套经济适用住房;年内建成廉租住房5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1000套廉租住房房源;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7万平方米、340套。加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年底前完成保障户数5000户。改造农村危房2000户。
责任单位: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9.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省定标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清丰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对60岁以上农村居民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财政补贴。适当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分散供养年标准不低于1200元,集中供养年标准不低于2400元。加强法律援助,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司法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0.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脱贫。落实国家小麦收购政策,小麦最低收购价平均每斤提高0.03元。再解决4.6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完成1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任务。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扶贫办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1.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县乡公路150公里,改造危桥400延米。解决1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新增户用沼气池3000户,新建2处大中型沼气工程、10个乡村沼气服务站点。再建设一批农村连锁超市,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支持配送中心建设。新建300个行政村“村邮站”。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邮政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2.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成22个乡镇文化站、286个农家书屋。建成1个达到国家标准的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1014个村级服务点。继续实施舞台艺术送农民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为全市所有乡镇免费送一场演出,为全市行政村实施每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3.优先发展教育。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为全市农村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城市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完善助学制度,对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口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杂费。新建改扩建城镇中小学校10所,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市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4.着力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全面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将财政补助标准由80元提高到120元,最高补助封顶线责任单位:3万元提高到6万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造1所县级医院,5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免费培训1600名注册乡村医生。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努力实现农村妇女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平产)全免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市政府妇工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5.大力推进生态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普及,重点在城乡居民用户和县以下政府机构等单位推广。继续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对金堤河、马颊河等污染较重的流域,造纸、化工等污染较重行业进行综合治理。对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进行综合整治。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创建16个省级生态文明村,3个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完成150个村(镇)绿化工程。改造背街小巷10条,建设59个乡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加快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建设。新建停车港湾60处、停车厅30处、灯箱式站牌30个,改造停车港湾16处。改造卫河市场燃气管道(人民路-胜利路)和15号热力交换站。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局、公用事业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6.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全面启动“安全濮阳”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重点领域整顿,开展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全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一个百分点。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及时查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深化城乡平安建设,构建城市报警监控及农村技防体系。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7.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不断提升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质量。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积极争创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施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改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8.年内完成市中医院病房楼主体工程,建成南乐县人民医院病房楼和范县人民医院病房楼,开工建设台前县人民医院病房楼。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59.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0.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文艺精品创作,拍摄反映濮阳杂技发展历程的电视连续剧《百戏王》,排演大型现代戏《情系母亲河》。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继续实施农民健身工程。加快推进市体育馆、博物馆和市工人文化宫建设。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2.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3.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信访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综治办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65.深入实施“治庸计划”,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着力解决行政不想作为、不会作为、胡乱作为问题。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做到一个机构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启动网上行政审批一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67.建成市县两级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开展职能部门和科室长“双评议”活动,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濮阳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8.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9.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70.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监察、审计等监督,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