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朱德武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1570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德武担任精算责任人的请示》(天保〔2011〕46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朱德武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