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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1号――批准海关行业标准《海关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


【颁发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
(2011年第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行业标准《海关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序号

海关标准编号

海关标准名称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hs/t 36-2011

《海关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

2011年10月19日

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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