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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员律师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律师所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市律协党委号召各党支部、党员律师积极组织、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

二、活动形式

各支部应与社区、街道进行“一对一”对接,结合社区和街道的特点,开展法律咨询、赠送法律资料、制作宣传展板、举办法制讲座、开展调解和帮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注重因地制宜,增强实效。

三、活动要求

1、请各支部联系确认对接服务的社区或街道(如有困难,党委将做好协调联络工作),认真填写附件1表格,并于10月28日前e-mail或传真至律协党办。

2、市律协党委拟于今年年底组织召开党支部法律进社区经验交流会,请各支部注重经验总结,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形成文字报送党办。

联系人:曹 莎 陈银玲

电 话:83025936  83025756

传 真:83025756

e-mail:linglingchen@126.com

附件:开展党员律师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回馈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
开展党员律师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回馈表

律师所党支部

法律咨询活动社区(街道)名称

党支部书记

活动具体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3025756 e-mail:linglingche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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