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河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济政字〔2011〕45号) 商河县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商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1〕54号),同意你县撤销白桥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白桥镇,镇政府驻白桥村。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