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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2011)


【颁发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11]4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济政字〔2011〕44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1〕53号),同意你市撤销黄河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黄河镇,镇政府驻吕寨村。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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