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济政字〔2011〕44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1〕53号),同意你市撤销黄河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黄河镇,镇政府驻吕寨村。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