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酉阳县后溪镇更名为酉水河镇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11]9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酉阳县后溪镇更名为酉水河镇的批复
(渝府〔2011〕98号)


酉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后溪镇更名为酉水河镇的请示》(酉阳府文〔2011〕9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打造酉阳旅游产业,提升酉水河知名度,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市政府同意将后溪镇更名为酉水河镇,其行政区域和镇政府驻地不变。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