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停止受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企业:

接商务部外贸司和许可证局通知,根据欧盟颁布的2011年第955号法规,自2011年10月24日起取消对我国输欧盟所有纺织品类别专用原产地证的核查,即我国企业出口纺织品到欧盟成员国无需出具纺织品原产地证明。

自2011年10月24日起,市商务委贸发处停止签发和办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输欧盟手工制品证》、《输欧盟丝麻制品产地证》。

特此通知,请相关企业互相转告。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