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颁发部门】 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11年10月16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为了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决定设立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刘雄(壮族)
副主任委员:周如斯(壮族)吴朝晖 崔桂静(女)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井穗军 韦景峻(壮族)余桂华 张彬 陈建学 周向华 周裕平 钟建国 莫小兵(女,壮族) 徐晓光 梁鸿(壮族) 滕云茂(壮族)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