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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二届中医膏方临床应用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鲁卫中业务函[2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二届中医膏方临床应用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鲁卫中业务函〔2010〕3号)


各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探索中医膏方在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拟定于9月举办全省第二届中医膏方临床应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10年9月在济南举办全省第二届中医膏方临床应用培训班。

二、培训内容

中医膏方在中医药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及临床应用;中医膏方内涵、规范标准;中医膏方的制备加工、辅料添加及质量控制。

三、参加人员

1、二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高级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每单位1人。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高级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每单位2人。

2、三级综合医院副高级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每单位1人。

四、其他

㈠我省今年将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试点工作,中医膏方的应用将作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的重要手段进行推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做好人员的培训工作。

㈡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写《全省第二届中医膏方临床应用培训班回执》(见附件1),并于2010年8月23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我处。

㈢参加培训人员将授予省级i类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4分。

㈣培训班开班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姜吉峰 牛 晖

联系电话:0531-67876318

传 真:0531-67876319

电子邮箱:zhongyiyaoyewu@126.com

附件:全省第二届届中医膏方临床应用培训班回执

附件:
全省第二届中医膏方临床应用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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