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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北海鑫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在我区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桂建管[2011]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北海鑫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在我区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的通知
(桂建管[2011]93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招标办:

北海鑫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银宇结构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梧州市嘉图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我厅组织开展的全区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中被责令整改、暂停投标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现经整改和复查,上述5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合格。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同意恢复上述5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资格。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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