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张娜拉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841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61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韩国歌手张娜拉,于2011年10月15日到江苏省兴化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