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机构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15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自治区中药产业化委员会
顾 问:任启兴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主 任:姚爱兴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崔晓华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刘天锡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马清贵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王 静 自治区招商局局长
成 员:王永忠 自治区农垦局局长
张八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小平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新君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路 芳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捍国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郑忠安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张吉胜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 凌 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张 秀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马秀珍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自治区卫生厅,马秀珍兼任秘书长。
二、成立民航快递宁夏分公司吴松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案善后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齐同生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李建功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尹全洲 自治区金融办主任
李庆林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纪检组长
成 员:李灵巧 自治区纪委常委
张克文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德中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刘怀明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韩学礼 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
牧 人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副行长
任彦玲 宁夏银监局副局长
聂 颖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金融办,尹全洲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庆林、刘德中、任彦玲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结束后,该协调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调整自治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锐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 军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刘慧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成 员:张八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德中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王 刚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路 芳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韦晓龙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
鲁国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巡视员
勾红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周京梅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黄全福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马秀珍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王 峰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李月祥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党建平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高树枝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马贵仁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
房 喜宁夏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刘慧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成立自治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云自治区主席助理
副组长:张存平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王和山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赵永彪自治区农牧厅厅长
成 员:王凤刚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董 锋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马 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东宁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马 凯银川市副市长
王生林石嘴山市副市长
何旭东吴忠市副市长
马 吉固原市副市长
吴汉宝中卫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牧厅,周东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成立自治区高中学校债务调查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章建忠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成 员:陈霭琛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马利明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马闽霞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审计厅,陈霭琛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