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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12年度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经信委,直属单位,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业地方标准工作,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征集2012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川质监函[2011]489号)要求,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拟定2012年度我省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促进“三化联动、两化互动、两化融合”为指导,坚持广泛参与、协调统一、面向产业、自主创新、服务发展,建立和完善我省工业地方标准体系,着力提高工业地方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为实现我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填补空白、完善体系。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跟踪与研究,及时制订和完善我省地方标准体系,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缺。
(二)立足创新、突出重点。围绕我省重点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加大对地方标准的研究和自主创新,加快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专利技术和共性技术向技术标准的转化。
(三)优化结构、适度超前。注重标准体系结构的优化升级,确保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配套性,鼓励制订技术先进、科学合理、适度超前、操作性强的地方标准。
(四)适应市场、国际接轨。切实增强地方标准制订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度,不断增强“四川标准”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纽带作用和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对接功能。
三、申报范围
(一)涉及“7+3”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饮料食品、现代中药等优势产业,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生物工程以及新材料等产业方面的标准项目。
(二)涉及八大优势产业:装备制造、钒钛钢铁、汽车、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方面的标准项目。
(三)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标准项目。
(四)涉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再生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低碳技术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五)涉及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现代会展、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中介服务、园区、物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方面的标准项目。
(六)涉及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及事故灾难防范预警、监测评估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七)其他急需制订的标准项目。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要重点突出基础类、通用类、安全类、方法类的标准,除大中类(或有代表性)产品标准外,一般性产品标准原则上不列为地方标准申报项目。
(二)请各单位要加强调研,精心组织,广泛征集,严格把关,认真拟定2012年度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并于2011年10月30日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经信委质量标准与市场开拓处。
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028-86267187
邮箱:zlsc@scjm.gov.cn

附件:《2012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2012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序号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项目负责单位主要起草单位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编号代替标准编号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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