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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南京12366开通移动手机短信咨询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

南京12366新增手机短信咨询服务,凡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可通过手机短信向南京12366(15151812366)咨询涉税问题。如发送"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是多少"至1252015151812366,南京地税12366会通过短信答复您提的问题。手机短信人工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早9点到晚6点,其他时间收到的咨询短信,我们将会在工作时间及时给您回复。发送短信资费标准与正常短信一样,接收免费。

如果您是首次通过手机短信咨询问题,操作步骤如下:
1、首次使用手机短信咨询时,发送任意内容至1252015151812366。如发送“zx”至1252015151812366。
2、收到短信提示"这是南京12366,正在用移动飞信业务,加您为好友。同意回y,不同意不回复,拒收消息回b,详询10086"。
3、发送"y"至1252015151812366,收到短信提示"您已成功添加南京12366为好友,可接受对方飞信。回复本短信可与对方聊天"。
4、添加好友成功后可以随时发送咨询问题至1252015151812366咨询涉税问题。如发送"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是多少"至1252015151812366,南京地税12366会通过短信答复您提的问题。

欢迎您使用手机短信咨询问题,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询问。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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