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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2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236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省政府决定成立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咸 辉 副省长

副组长:张正锋 省政府副秘书长

郑亚军 中共嘉峪关市委书记

柳 鹏 中共嘉峪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杨惠福 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

成 员:王泉清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 堋 省财政厅副厅长

宋史刚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政民 省环保厅副厅长

梁文钊 省建设厅副厅长

廖北远 省文物局副局长

马玉萍 省文物局副局长

张静昌 嘉峪关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杨惠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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