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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畲)家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


【颁发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景政办发[2011]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畲)家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畲)家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畲)家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为了规范我县农(畲)家乐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引导农(畲)家乐经营者守信经营,促进农(畲)家乐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思路和目标

农(畲)家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按照《景宁畲族治自县企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建设信用景宁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为方法,实现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逐步建立起行业信用制度、信用服务与信用监管的工作体系。

二、评价范围、内容和标准

(一)评价范围。

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畲)家乐休闲旅游服务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评价内容和标准。

评价内容分为三大类指标,即基础信用指标、部门信用指标、特色信用指标,共700分。具体是:

1.基础信用指标(200分):分为守法经营(100分)和守信经营(100分)两项;

2.部门信用指标(300分):由县农办、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农(畲)家乐协会、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物价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等单位的相关信用管理数据组成;

3.特色信用指标(200分):根据农(畲)家乐特点,按照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消费者在选择农(畲)家乐时关注的事项作为评价指标。主要包括行业协会评价、企业获得的荣誉、从业人员的专业职称、畲族风情等方面内容。

(三)等级划分。

信用等级设为六个档次,即:aaa、aa、a、b、c、d。aaa表示信用优异,aa表示信用良好,a表示信用稳定,b表示信用波动,c表示信用低下,d表示信用丧失。300分以下为d级、301分-350分为c级、351分-400分为b级、401分-500分为a级、501分-600分为aa级、601分以上为aaa级。对基础信用指标得分在150分以下的不得评为a以上等级,基础信用指标得分在100分以下或者被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直接定为d级。

三、组织机构和评价程序

(一)组织机构。

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工商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府办、县农办、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地税局、县物价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银行、县消保委、县农(畲)家乐协会等单位组成。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工作人员由县农(畲)家乐行业协会、县旅游局、县农办、县工商局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实、建档和咨询等工作。

(二)评价程序。

信用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时间定于每年的11月底之前,采用本年度的信用信息,评定本年度农(畲)家乐经营者的信用等级。

1.对象确定。由县农(畲)家乐协会初步拟定参评对象名单,经工商部门审查后由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参评单位。

2.信息收集。评价项目中涉及部门掌握的农(畲)家乐行业经营者信用信息数据,由相关部门按《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评定,信息采集主要依照《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标准(信息采集登记表)》规定要求进行信息采集汇总,对荣誉和职称等要将相关的证明复印件提供给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特色信用指标的数据由农(畲)家乐行业协会、农(畲)家乐经营者提供至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意见征求。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收集到的信用数据进行整理后将信用信息在相关网站、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予以调查核实。

4.初步评定。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对农(畲)家乐经营者信用等级进行初步评定,并草拟信用评价报告。

5.等级确定。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评结果报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农(畲)家乐经营者的年度信用等级及信用评价报告。

6.信息发布。由景宁畲族自治县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信用评价结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工作措施。

1.景宁畲族自治县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将信用评定结果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授予a级以上农(畲)家乐等级牌匾。

2.各部门在开展评优评先活动时,对信用等级a级以下的农(畲)家乐经营者不得授予有关荣誉。

3.将信用评价结果推荐给金融机构,县邮政储蓄银行、县聚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给予获得aaa级的农(畲)家乐10%的利率优惠,aa级的农(畲)家乐5%的利率优惠。

4.对获得aa级以上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农(畲)家乐旅游区点,列入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旅游产品推荐名录,统一包装营销。

(二)工作要求。

1.评价领导小组审查、确认、评价时,必须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得营私舞弊,严格依照本办法操作,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2.对有举报或反映问题的情况,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据实做出处理,必要时重新评定。

3.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完整地提供信息采集材料。

附件:1.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2.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标准(信息采集登记表)

附件1:
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评价

指标

指标内容及分值

要 求

计分方法

备 注

基础信用评价指标 (200分)

守法经营(100 分)

守法经营,一年以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

有违法行为,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扣分项扣除

 

守信经营(100分)

守信经营,一年以内没有不良记录

有失信行为,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扣分项扣除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300分)

符合行业发展和条件(30分)

县农办评定

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

 

经营环境卫生状况(50分)

由卫生、药监部门评定

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

 

符合旅游政策、条件等(60分)

县旅游局评定

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

 

广告宣传、品牌建设、投诉处理情况(30分)

县工商局、县消保委评定

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

 

行业管理标准和完善情况(60分)

县农(畲)家乐协会评定

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

 

纳税情况(10分)

县地税局评定

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

 

安全、消防情况(20分)

县公安局评定

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

 

环境总体状况(10分)

县环保局评定

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

 

银行信用状况(10分)

县有民银行评定

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

 

价格法规遵守情况(10分)

县发改局评定

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

 

遵守司法情况(10分)

县法院评定

参照《信息采集登记表》

 

特色信用评价指标(200分)

企业荣誉(50分)

省级以上

每项加20分

 

市级

每项加10分

 

县级

每项加5分

 

个人荣誉(40分)

省级以上

每项加10分

 

市级

每项加6分

 

县级

每项加3分

 

从业人员专业职称(40分)

高级

每项加10分

 

中级

每项加6分

 

初级

每项加3分

 

民族风情元素(60分)

外观装饰有明显畲族风格

加10分

 

内部装饰具有独特畲族元素或标志

加5分

 

客房布景突出畲族文化特色或独创性

加5分

 

接待人员穿着畲族服装或标识

加10分

 

接待客人时有专门的畲族礼仪或独创性接待方式

加10分

 

附赠游客畲族纪念品

加5分

 

附设有专门提供游客选购的畲族或本地特色产品

加5分

 

有开展畲族特色的活动

加10分

 

参加公益活动(10分)

参加公益活动

每次加5分

 

说明

每项得分不得超过本项设置的最高分,每项扣分至本指标内容项为0分为止。具体的加分和扣分参照《景宁畲(农)家乐行业信用评价标准(信息采集登记表)》,同一荣誉取最高分值加分。



附件2:
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标准(信息采集登记表)
经营者字号: 负责人:  经营地址: 总分:

第一部分:企业信用能力(部门评价)指标(各小项得分评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分值内酌情给分,总得分最高不超过300分)

检查评价项目

指标大类

小项

评价细则

最高分

自评分

评价分

审评分

评价部门

分值对应指标

一、经营场地

1、周围环境

1

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空气清新。

3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

周边生态环境优越,有特色景观。

2

 

 

 

县农办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3

经营用房与生态环境相互融合。

2

 

 

 

县农办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4

规划在景区内或与主要景区过渡自然,风格谐调。

5

 

 

 

县农办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建筑结构与风格

5

经营用房建筑结构优越,布局科学合理。

2

 

 

 

县农办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6

照明、采光和通风优越,外墙美观。

2

 

 

 

县农办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7

主体建筑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地方民俗特色,人居环境优越。

3

 

 

 

县农办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8

经专门设计,按服务功能进行布局,经过绿化、硬化、美化处理。

4

 

 

 

县农办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3、接待区域及标识

9

经营场地的交通便利,路面状况优良,通等级公路,完全符合自驾游需要。

2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10

设置行路、场所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2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11

有明显的农家乐经营户(点)标志,标志有农家特色。 

7

 

 

 

县农办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二、接待设施

1、厨房布局

12

设置相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生熟食品分案加工、分器分区存放。

3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13

厨房整洁卫生,有防蚊蝇、蟑螂、老鼠等设施。

2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14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

2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15

厨房布局、作业流程合理,通风良好。

2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厨房卫生:

16

地面经硬化防滑处理,墙面瓷砖墙裙2米以上。

2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17

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密封。

2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3、厨房设施:

18

至少设置三个清洗水池,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

2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19

有充足的冷藏、冷冻、保鲜设施和餐具专用消毒设备,

3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0

应配有专用的菜料留样设备。 

3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1

餐具、酒具、茶具等各种器具配套,无破损,并定期消毒

3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2

有消毒间及消毒公用物品所需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2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4、餐厅布局及设施:

23

餐厅经适当装修,布局合理、宽敞,

2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4

餐厅采光通风良好,整洁卫生。

2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5、接待能力

25

一次性可接待就餐人数40人以上

3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6

被旅游管理部门确定或签约为指定接待单位的

4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6、饮食:

27

食品来源和食品加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台帐记录完整、规范,有严格的食品来源可以追溯,

6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8

饮用水达到安全标准。

3

 

 

 

县卫生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9

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有10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

3

 

 

 

县农办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30

对特色菜进行文化包装宣传,形成文字材料的

6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7、厕所卫生:

31

有一间以上公共厕所,且男女分设,每个厕所厕位各不少于2个,有专人负责打扫,整洁卫生。

2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32

厕所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

2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33

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和防滑标志,有手纸框(务手纸)、洗手池(备洗涤用品)、镜台等辅助设施。

2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8、住宿服务

34

有客房,经营点有10间以上客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

4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35

其中有3间以上配置空调的客房。 

2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9、客房设施

36

客房经装饰装修,布局合理,舒适宽敞, 有遮光窗帘。

2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37

有防蚊蝇、蟑螂等设施。

2

 

 

 

县卫生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38

有桌椅、台灯、床头柜、衣架、电扇、电视机、电话、应急照明等基本接待设施和拖鞋、烟灰缸、茶水等生活用品,家具、用品使用性能良好。

2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39

枕套床单等床上用品整洁,做到一客一换,清洗消毒。被褥枕心等床上用品保持整洁干燥,无异味,定期消毒。

3

 

 

 

县卫生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40

客房每日至少打扫一次,整洁卫生,做到随叫随时服务。 

3

 

 

 

县卫生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10、住宿洗浴设施:

41

客房内单设卫生间,地面经防滑处理且有防滑标志,墙面磁砖墙裙2米以上。

2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42

有抽水马桶及洗浴设施,提供免费洗浴用品。配备梳妆镜、洗脸盆架。

2

 

 

 

县卫生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43

24小时供应冷、热水。 

2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11、停车场地

44

有自备停车场地,车位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4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12、综合服务设施:

45

提供信息查询、小件物品寄存、宣传品、雨伞出借、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综合服务。

3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46

能提供贵重物品专用寄存,有偿提供上网、长途电话、传真、洗衣等服务,收费合理。

2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三、经营管理

1、安全管理

47

无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措施齐备、有效。

3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48

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

2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49

主要从业人员经过消防、卫生、治安等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安全设备使用的基本技能。

2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50

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机制,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在紧急情况下游客疏散、电话报警、快速救援等的知识和技能。

3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动物防疫

51

农家乐经营户需出具所饲养的狗、猫等宠物的注射疫苗相关证明;

5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52

做好鸡、鸭、猪、牛等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严防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等动物传染疾病的传播。

4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3、接待服务质量

53

经营场地有专人打扫,无污水污物,无乱扔乱放,无异味。 

4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54

制定岗位服务质量操作规范。

2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55

分厨师和接待人员等岗位制定服务质量操作规范。并按规范提供接待服务。 

4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56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57

从业人员着装基本统一,整洁大方。 

5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58

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经营业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4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59

从业人员都经过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2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60

活动有专人指导、讲解。 

4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61

都能用普通话进行接待服务。

2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62

有一名以上厨师具有初级以上烹调职业资格证书。 

2

 

 

 

县农(畲)家乐协会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四、个性项目

1、户外活动场所

63

附近有供游客游玩的一些旅游景观,并提供简要的介绍资料。 

5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64

有适宜游客户外活动的场所,且具有一定的服务功能。 

4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农事参与体验:

65

提供农事参与体验活动(如摘水果、赶牛车、挖竹笋、抓溪鱼、种小菜、垂钓、捕捞等)。

5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66

提供游客参与的农家趣事活动(如包棕子、打年糕、做豆腐等)。 

5

 

 

 

县旅游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五、部门管理

1、工商、县消保委综合评价

67

注册并使用商标的

5

 

 

 

县工商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68

注册并使用商号的

5

 

 

 

县工商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69

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5

 

 

 

县工商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70

明示可自带酒水、无理由退换货

5

 

 

 

工商部门、消保委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71

设有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意见簿,无投诉。

5

 

 

 

县工商局、县消保委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72

能按游客意见改进服务。 

5

 

 

 

县工商局、县消保委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2、法院综合评价

73

无财产被冻结等限制

5

 

 

 

县人民法院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74

未涉民事刑事案件

5

 

 

 

县人民法院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3、县环保局综合评价

75

经营地段无自然灾害、无污染源

3

 

 

 

县环保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76

无建筑、装修、噪音污染,室内环境符合人体健康要求。

3

 

 

 

县环保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77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密封堆放,无害化处理。

4

 

 

 

县环保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4、公安综合评价

78

备有合理消防设施

5

 

 

 

县公安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79

有专门的住宿登记接待处。

2

 

 

 

县公安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80

备有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且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5

 

 

 

县公安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81

备有紧急疏散通道。

5

 

 

 

县公安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82

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

3

 

 

 

县公安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5、银行综合评价

83

金融违规遵守情况

5

 

 

 

人民银行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84

银行信用纪录情况

5

 

 

 

人民银行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6、物价综合评价

85

价格违法遵守情况

5

 

 

 

县发改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86

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明码标价

5

 

 

 

县发改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7、税务综合评价

87

票据管理等情况

5

 

 

 

县地税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88

依法申报纳税

5

 

 

 

县地税局

有关部门信用评价指标

 

 

 

本部分得分汇总

 

 

 

 

 

 

第二部分:加分项指标(合计总加分不超过200分)

累计加分项

1、畲族标志

1

外观装饰有明显畲族风格。

10

 

 

 

县农(畲)家乐协会

民族风情元素

2

内部装饰具有独特畲族元素或标志的

5

 

 

 

县农(畲)家乐协会

民族风情元素

2、畲族文化礼仪

3

客房布景突出畲族文化特色或独创性的

5

 

 

 

县农(畲)家乐协会

民族风情元素

4

接待人员穿着畲族服装的。

10

 

 

 

县农(畲)家乐协会

民族风情元素

5

接待客人时有专门的畲族礼仪或独创性接待方式的。

10

 

 

 

县农(畲)家乐协会

民族风情元素

3、畲族游购

6

附设有专门提供游客选购的畲族或本地特色产品的

5

 

 

 

县农(畲)家乐协会

民族风情元素

7

赠送畲族特色纪念品的。

5

 

 

 

县农(畲)家乐协会

民族风情元素

8

有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俗文化表演活动,游客参与性强。

10

 

 

 

县农(畲)家乐协会

民族风情元素

4、个人荣誉

9

负责人获县级荣誉每项

加5分

 

 

 

相关部门

个人荣誉

10

负责人获市级荣誉每项

加10分

 

 

 

相关部门

个人荣誉

11

负责人获省级以上荣誉每项

加20分

 

 

 

相关部门

个人荣誉

5、企业荣誉

12

经营户获县级荣誉每项

加3分

 

 

 

相关部门

个人荣誉

13

经营户获市级荣誉每项

加6分

 

 

 

相关部门

企业荣誉

14

经营户获省级以上荣誉每项

加10分

 

 

 

相关部门

企业荣誉

15

被评为“一星级”畲(农)家乐

加3分

 

 

 

县农(畲)家乐协会

企业荣誉

16

被评为“二星级”畲(农)家乐

加5分

 

 

 

县农(畲)家乐协会

企业荣誉

17

被评为“三星级”畲(农)家乐

加8分

 

 

 

县农(畲)家乐协会

企业荣誉

18

被评为“四星级”畲(农)家乐

加10分

 

 

 

县农(畲)家乐协会

企业荣誉

19

被评为“五星级”畲(农)家乐

加15分

 

 

 

县农(畲)家乐协会

企业荣誉

6、从业人员专业职称

20

从业人员专业职称初级每项次

加3分

 

 

 

相关部门

从业人员职称

21

从业人员专业职称中级每项次

加6分

 

 

 

相关部门

从业人员职称

22

从业人员专业职称高级每项次

加10分

 

 

 

相关部门

从业人员职称

7、参加公益活动

23

参加公益活动每次

加5分

 

 

 

县农(畲)家乐协会

公益活动

24

在县级以上媒体发布公益广告每件

加5份

 

 

 

县农(畲)家乐协会

公益活动

8、其它加分项目

25

其它应当加分的项目每件

加5分

 

 

 

县农(畲)家乐协会

归类待定

 

 

 

本部分加分汇总

 

 

 

 

 

 

第三部分:违法、失信扣分项指标(合计不超过评价指标的最高分值)

累计扣分项

扣分项目

1

负责人受民事处罚每件 

扣5分

 

 

 

县人民法院

守法、守信经营

2

负责人受刑事处罚

直接降为b级

 

 

 

县人民法院

守法、守信经营

3

企业受民事处罚每件

扣10分

 

 

 

县人民法院

守法、守信经营

4

企业受刑事处罚

直接降为c级

 

 

 

县人民法院

守法、守信经营

5

侵害消费者权益被投诉每件

扣10分

 

 

 

县消保委

守法、守信经营

6

被消费者投诉不积极处理每件

扣10分

 

 

 

县消保委

守法、守信经营

7

有违法行为被书面警告(告诫或责令改正)每件

扣5分

 

 

 

有关部门

守法、守信经营

8

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每件

扣10分

 

 

 

有关部门

守法、守信经营

9

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业整顿

直接降为d级

 

 

 

有关部门

守法、守信经营

10

不如期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直接降为b级

 

 

 

有关部门

守法、守信经营

11

被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直接降为d级

 

 

 

有关部门

守法、守信经营

12

发生安全生产经营事件

直接降为b级

 

 

 

有关部门

守法、守信经营

13

负责人被列金融机构黑名单

扣8分

 

 

 

人民银行

守法、守信经营

14

企业被列金融机构黑名单

扣10分

 

 

 

人民银行

守法、守信经营

15

其它应当扣分的项目每件

扣5分

 

 

 

有关部门

守法、守信经营

 

 

 

本部分扣分汇总

 

 

 

 

 

 


信息采集人员签名: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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