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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1年自治区本级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桂国土资办[2011]4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1年自治区本级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1〕462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2011年自治区本级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项目承担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1〕124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11〕125号)要求,为加强对2011年自治区本级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1年自治区本级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肖建刚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田凤鸣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祝林林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

唐解凤  厅副巡视员

成  员:李春荣  厅财务处处长

黎修旦  厅地质勘查处处长

李玉权  厅地质勘查处副处长

蒋立敏  厅财务处副处长

罗寿文  厅地质找矿战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导、沟通和协调2011年自治区本级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制定自治区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处理自治区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向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反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发现的新问题、探索的新方法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财务处,具体负责2011年自治区本级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春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为黎修旦、李玉权、蒋立敏、罗寿文、李亚、肖燕、冯其文、覃卓。

三、其他

(一)2011年自治区本级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5月底结束。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和下设的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如果自治区财政厅每年均将列入我厅部门预算的自治区本级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经费预算纳入绩效管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本级大规模地质矿产勘查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的办公室转为常设机构。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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