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结算单位:
根据《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11年国庆节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1年9月3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11年9月30日,资金交收日为2011年10月10日。
二、2011年10月1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11年10月1日-10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11年10月10日,资金交收日为2011年10月11日。
三、2011年9月28日、29日、30日发生的b股交易,上海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11年10月11日、12日、13日;深圳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11年10月10日、11日、12日。
请各结算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