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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1]12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环办函[2011]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各省会城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指导地方做好“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1〕190号),我部将举办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第二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11月17-18日(会期一天半,16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成都空军太成宾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

(二)讲解“十二五”国家环境监管规划框架;

(三)讲解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相关要求;

(四)讲解国家环境监测网构建思路。

四、培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计划单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同志1名;解放军环境保护局相关同志1名;各省会城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同志1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规划院、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相关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省厅(局)汇总本省参会人员名单,于2011年11月11日前将培训班回执(附件)传真至(028)86132540。

六、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钱 震:(010)66556972

董明丽:66556811

传 真:(010)66556807

四川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

张德良:(028)86129830,13908189689

杨 琳:(028)86132540,18008096635

传 真:(028)86132540

成都空军太成宾馆

总 台:(028)85553677,85556688-18,19

周 婷:15528101998

附件: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第二期培训班回执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第二期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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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方式及时间

 

是否

接站

 

备 注

 


请于2011年11月11日前将培训班回执传真至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028)8613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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