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免征客滚运输港口建设费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财综[2011]10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免征客滚运输港口建设费的通知
(财综[2011]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为促进客滚运输发展,根据《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9号)的有关规定,对客滚运输暂免征收港口建设费。各海事管理机构、委托代收人等应按照财综[2011]29号文件和本通知的规定,做好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确保港口建设费应收尽收。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