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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明电[2011]25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11〕259号)


省级各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将于2011年10月11日至19日在我省举行。为确保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各项赛事、活动,特别是开闭幕式活动顺利进行,尽量减少对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大力营造支持、关心、参与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的浓厚氛围,经省政府同意,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期间,除保障国事活动、全国残运会运行、城市运转等必要的工作岗位外,对主赛区杭州市城区内的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社会团体的公休日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幕式期间:10月11日-12日(星期二、星期三)与10月15日-16日(星期六、星期日)调休;10月13日-18日为工作日。

二、闭幕式期间:10月19日(星期三)与10月22日(星期六)调休;10月20日-22日为工作日;10月2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不变。

上述时间内,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第八届全国残运会顺利进行和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运转。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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