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新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6·04”全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公共消防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94号)、《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署办发〔2011〕115号)精神,在8月份开展的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使各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保持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止重特大消防安 全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消防安全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寇启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唐永福(县政府办副主任)
宋朝刚(县安监局局长)
查培广(县公安局副局长)
樊炳桥(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李仕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刘永富(县住建局局长)
陈明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永跃(县教育局局长)
周忠烈(县民政局局长)
崔道强(县民宗局局长)
张 栩(县卫监局局长)
肖 炜(县工商局局长)
陈劲游(县质监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由樊炳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期间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收集工作。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旅游景点及文物古建筑、农村大村寨以及影响当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其他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整治内容。
1.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2.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单位消火栓状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运行、建筑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5.“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存储、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6.公众集聚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7.违法改变建筑用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临时搭建建构筑物或者设置停车位占用屋顶疏散平台,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违法设置,遮挡建筑排烟出口或者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有违法施工或者投入使用行为;
9.销售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10.其他消防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整治阶段,时间:即日起至10月8日。各部门按职责组织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的火灾隐患严格督促整改。
第二阶段:隐患整改阶段,时间:10月9日起至10月25日。各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在此期限内整改完毕。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并由排查部门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10月26日至11月5日。由县政府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迎检总结阶段,时间:11月6日至12月15日。
各乡镇、各部门完善相关资料,迎接地区检查验收并全面做好消防安全总结工作。
五、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各个部门联合查处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消防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对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责任单位自查整改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负责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负责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为其它部门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县住建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对需增设市政消火栓、改造市政给水管网或设置取水设施的,按规定增建、改建和设置,保证消防用水;按照管辖权限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并牵头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火灾隐患;负责牵头整治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的户外广告;牵头整治违法违规堵塞建筑消防车通道、占用登高车操作场地和防火间距的建筑物。
县工商局: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的合法证明结合年审、验照时进行实施查验,发现使用性质与产权不符或者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依法进行查处;对其他部门发现的无照经营场所依法予以取缔,对被依法撤消行政许可、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依法采取吊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等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公路交通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管理单位强化对消防、应急设施的管理,确保完好有效,杜绝停用消防设施和锁闭、堵塞疏散通道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的行为。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督促影剧院、夜总会、歌舞厅、卡拉ok、游乐(艺)厅、网吧、演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和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及体育场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教育、卫监、民政、民宗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学校、幼儿院、医院、卫生所、养老院、宗教活动场所等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制定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对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场所、人员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始终保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监督,健全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消防行政许可,强化建筑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的根源。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推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和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予以曝光,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要采取在媒体设置专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五)密切配合,严格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因工作不力发生亡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责任倒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