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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11年“十一”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1年第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11年“十一”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1年第39号)


为确保“十一”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至10月7日止,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天安门广场地区

(一)10月1日零时至天安门广场升旗及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活动结束,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人民大会堂南侧路禁止车辆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过往车辆(含公共汽车)绕行正义路和人大会堂西路。

(二)10月1日天安门广场升旗及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活动结束至22时30分,10月2日至10月7日每天6时至22时30分,广场东、西侧路禁止车辆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过往车辆(含公共汽车)绕行正义路和人大会堂西路。

(三)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22时,故宫筒子河(东华门至西华门)双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持专项活动通行证及专线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二、景山地区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17时,对下列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公共电、汽车除外):

(一)景山东街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二)景山后街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三)景山西街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四)地安门内大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转弯;

(五)景山西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北转弯。

三、奥林匹克中心区部分道路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22时,下列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一)北辰东路由北辰东桥桥区主路至奥林东路南口;

(二)奥林东路由奥林东路南口至奥林东桥桥区主路;

(三)北辰西路由民族园路口(不含)迤北主路至奥林西路南口;

(四)奥林西路由奥林西路南口至奥林西桥桥区主路。

四、颐和园、香山地区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8时至17时,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以下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

1、杰王府路由买卖街东口至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大型载客汽车除外);

2、杰王府路由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至香山南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二)以下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1、颐和园路由安河桥(不含)至101中学口(不含);

2、清华西路由101中学口(不含)至中关村大街(不含);

3、香山路由卧佛寺口(不含)至安河桥(不含);

4、香山南路由卧佛寺口(不含)至闵庄路西口(不含);

5、旱河路由香泉环岛(不含)至闵庄路(不含)。

(三)以下道路禁止9座(含)以上的载客汽车通行(公共汽车除外):

1、香山路由香泉环岛(不含)至卧佛寺口(不含);

2、香山南路由卧佛寺口(不含)至闵庄路口(不含)。

五、京藏高速公路及周边道路

(一)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19时,西康路康庄路口至岔道城由西向东方向、京藏高速公路市界至营城子进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二)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6时至15时,京藏高速公路昌平南环出口至营城子收费站出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110国道。

六、对以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区域及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的管理措施或采取分流措施。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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