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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建读辞职请求的决定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建读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1年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建读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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