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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报送“十一五”四川省专利工作成就展展板资料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知识产权局:
根据《2011·第五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省局将于11月9日在四川省科技馆,围绕专利工作促进创新型四川建设主题,举办"十一五"四川省专利工作成就展。为做好成就展布展工作,现将准备展版资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示方式
采用图片和文字,展示各市州和强县试点县"十一五"期间专利方面的重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统一制作x展架,每块展板的尺寸为80cm×180cm。
二、展板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各提供4块展板资料,其他市州各提供2-3块展板资料;国家强县工程试点县各提供1块展板资料。最好能自行设计成展板,并提供设计电子稿。若不能自行设计,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1、每块展板文字不超过500字;
2、每块展板配图片(含照片、图表)不少于5张,每张图片附2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3、每个展板形成一个文件夹,以便设计制作,若能自行设计。
三、提交时间
请于10月15日前,按照要求提交展板设计稿、或展板的文字和图片资料的电子资料。
联系人: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李强、杨早林
电话:85541718、85512430
电子邮箱:501182924@qq.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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