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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批复


【颁发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11]40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批复
(厦府〔2011〕400号)


市知识产权局:

你局报送的《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关于送审〈厦门市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规划〉的请示》(厦知〔2011〕7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专项规划,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此复。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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