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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11]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1〕9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张岱梨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李元江 省政府副秘书长

谢松保 省民政厅厅长

成员:蒋南平 省委宣传部文明办主任

黄仕明 省综治办副主任

李晋湖 省编办副主任

孙少衡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秘书长

肖安民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俭 省教育厅副厅长

唐国清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赵显富 省民政厅副厅长

马安骏 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华新 省财政厅副厅长

董王山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袁善谋 省住建厅副厅长

田文彪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俊超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桂华 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

卢美松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王秋山 省法院专职委员(副厅)

郑青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祖祥 武汉铁路局副局长

邹霞团 省委副书记

周正素 省妇联副主席

熊新发 省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赵显富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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